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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详细说明(

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沈阳音乐学院,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沈阳音乐学院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沈阳音乐学院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沈阳音乐学院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学院简介

沈阳音乐学院的前身可以追溯至鲁迅艺术学院。鲁迅艺术学院是1938年4月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延安倡导建立的,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学院,毛泽东亲笔题写了“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1949年更名为东北鲁迅文艺学院。1953年在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音乐专科学校,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

建校以来,学院始终以繁荣民族音乐文化、服务人民为己任,在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不同历史阶段,均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音乐、舞蹈人才,创作了《黄河大合唱》《革命人永远是年轻》《我们走在大路上》《我和我的祖国》等大批极富社会影响力的音乐作品,为我国的文化事业和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几代沈音人的共同努力,学院不断发展壮大,在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人才培养与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艺术实践等方面均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学院现已建立起以本科与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教育体系。现有三好校区、长青校区、桃仙校区、大连校区4个校区,设有作曲系、民族器乐系、声乐歌剧系、民族声乐系、管弦系、钢琴系、音乐学系、音乐科技系、音乐教育学院、现代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大连分院、继续教育学院和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拥有艺术学门类中的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设计学类本科专业14 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两个,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音乐舞蹈学”评估结果为B+,位次百分比进入11%-20%行列。音乐舞蹈学获批为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

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并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先后被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辽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 “辽宁省高等学校鲁艺音乐文化研究院”。

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与科研队伍,设有音乐舞蹈研究所等艺术研究机构,形成了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四位一体的教育教学体系。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辽宁省领军人才1人;辽宁特聘教授2人;获省教学名师奖5人;省优秀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优秀教师5人。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示范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优秀特色专业10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

学院先后成立了以学生为主体的北方交响乐团、北方民族乐团、北方女子民歌合唱团、北方青年合唱团、北方青年舞蹈团和北方流行乐团等多个艺术表演团体,活跃在国内外音乐舞台上。

学院坚持国际化办学道路,同国外70余所艺术院校和艺术团体建立了友好关系。与美国波士顿大学音乐学院、丹麦皇家音乐学院等30余所国外著名高等音乐院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

未来,学院将认真贯彻落实,继承和弘扬鲁艺的光荣传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持“植根民族,融入时代,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创作排演精品,培养德才兼备的艺术人才,努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一流音乐院校,为发展繁荣文艺事业贡献力量。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文凭发放办法及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培养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艺术人才。

学费

三好校区音乐学系音乐学理论(五年制)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长青校区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为13000元/年;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学费均为14000元/年(艺术史论、艺术与科技专业学费最终按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执行)。

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交齐该学年学费,我院按照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执行。

奖、助学办法

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学院奖学金: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奖学金等。

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超过两周未报到注册者(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辽宁省新生不迁转户口,辽宁省外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截止到报到日期,未满18周岁的新生不予迁转户口。

三好校区沈阳市内学生不安排住宿;桃仙校区、长青校区所有学生一律住宿。

就业

在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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