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报考沈阳大学的考生已经拿到通知书了,可是焦急的在家等待沈阳大学开学入学考试,那么沈阳大学开学考试考什么内容呢?沈阳大学新生如何转专业已经转专业的申请条件,小编通过网络收集整理出关于沈阳大学新生入学考试和入学转专业申请的相关信息,请仔细阅读参考。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参 考 书 目 |
611 | 生物化学 | 《生物化学简明教程》,罗纪盛、张丽萍、杨建雄,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 |
612 | 物理化学 | 《物理化学》(上下册),傅献彩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五版 |
601 | 数学(自命题) | 《高等数学上、下册》,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五版 |
613 | 西方美术史 | 《西方美术史教程》,李春,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 |
801 | 西方经济学 | 《西方经济学》,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五版 |
802 | 生物学综合 | 《普通生物学》,陈阅增,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 |
803 | 生态学 | 《生态学》,杨持,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 |
804 | 环境化学 | 《环境化学》,戴树桂,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二版 |
805 | 金属学与热处理 | 《金属学与热处理》,崔忠圻,机械工业出版社 |
806 | 大学物理 | 《大学物理》,张三惠,清华大学出版社,第三版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参 考 书 目 |
807 | 材料科学基础 | 《材料科学基础》,石德珂,机械工业出版社,第二版 |
808 | 自动控制原理 | 《自动控制原理》,王建辉,清华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
809 | 数据结构 | 《数据结构(C语言版)》,严蔚敏,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 |
810 | 运筹学 | 《运筹学》,吴祈宗,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年第二版 |
811 | 管理学 | 《管理学-原理与方法》,周三多,复旦大学出版社,第五版 |
812 | 数据库原理 | 《数据库原理及应用》,李春葆、曾平,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一版 |
813 | 结构力学 | 《结构力学教程》Ⅰ、Ⅱ,龙驭球、包世华,高等教育出版社 |
814 | 水处理微生物学 | 《水处理微生物学基础》,顾夏生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第三版 |
815 | 会计学 | 《会计学》,刘永泽,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第四版 |
816 | 中国美术史 | 《中国美术史教程》,薄松年,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 |
817 | 机械设计基础 | 《机械设计基础》,杨可帧等,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五版 |
818 | 生产计划与控制 | 《生产计划与控制》,王丽亚等,清华大学出版社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参 考 书 目 |
819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现代物流学》,叶怀珍,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 |
820 | 结构力学 | 《结构力学》(上、下),李廉锟,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五版 |
821 | 建筑学基础 | 《中国建筑史》,中国建筑史编写小组,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第五版 《外国建筑史》,陈志华,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外国近现代建筑史》,同济大学等四校合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张文忠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第四版 《城市规划原理》,吴志强 李德华,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第四版 《住宅建筑设计原理》,刘文军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第三版 |
822 | 教育技术学 | 《教育技术学》,何克抗 李文光,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 |
823 | 课程与教学论 | 《课程与教学论》,王本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 |
824 | 心理健康教育 |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新论》,姚本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参 考 书 目 |
825 | 学前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 | 《婴幼儿心理发展与教育》,但菲 刘彦华,人民出版社,2008年 《学前教育学》,李生兰,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第三版 |
333 | 教育综合 | 参照由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大纲(科目:教育综合)》 |
354 | 汉语基础 | 参照由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的《全日制攻读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大纲》 |
445 | 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 参照由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的《全日制攻读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大纲》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一)因身体条件等特殊原因经医学证明确实无法继续原专业学习者(需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相关医疗诊断或证明);
(二)学习成绩优异者(已修课程平均绩点≥3.0,且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以内);
(三)在某方面具有特殊才能(需经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考核确认),转专业有利于因材施教、促进其个性发展者;
其它经研究确认必须转专业者。
第四条申请转专业者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生,不含专升本、中职升
本学生;
(二)在校就读时间一学期以上;
(三)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
第五条各专业转出名额原则上一次不超过同年级该专业入学人数的5%,累计不超过10%。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一)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三者之间跨类别的;
(二)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
专业的;
(三)低批次录取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