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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征兵工作宣传单

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有志于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青年,和谐的绿色军营在召唤你们!好儿女,当兵去!响应祖国号召,投身国防事业!一人参军,全家光荣!把最优秀的青年送到部队去!向积极支持子女应征的家长致敬!向踊跃应征的青年学习、致敬!

今冬征兵主要政策规定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多征2015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入校的学生。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周,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男、女青年根据本人的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新兵的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适龄青年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于10月16日至11月8日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农场局)武装部报名,由其进行初审初检后上报旗征兵办公室。女青年继续采取网上报名(详情登录http//zbbm.chsi.com.cn)的方式,由自治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

二、体检、政审。由旗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分别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审批定兵。由旗征兵办公室成员集体定兵,经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所有应征青年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入伍人员优抚待遇

一、义务兵待遇:以呼伦贝尔地区部队为例,新兵入伍后每人每天享受21元标准伙食费,第一年度列兵津贴每人每月820元,逐年按级增长。两年义务兵退伍时复员补助费15000元。

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自起,按照城乡一体化、同役同酬的原则,每年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牧民人均收的1.5倍发放优待金。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3倍,在服役期间受到二等功以上、三等功、优秀士兵奖励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年度优待金标准的50%、20%、10%增发优待金。每年8月1日前,由民政部门发放到每名义务兵家庭。今年,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为12月份入伍的义务兵发放优待金标准是:按照上年度全旗农民人均纯收5737元的1.5倍发放,每人每年发了8605.5元。

三、退役士兵退役补助金标准。自起,选择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标准发放退役补助金。例如:鄂伦春旗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936元,其退役士兵补助金应发46444.5元。农村牧区退役士兵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牧民人均收入的2倍标准发放退役补助金。例如:鄂伦春旗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737元,其退役士兵补助金应发11474元。应征入伍的在校及毕业大学生优待金和退役补助金按照当地城镇义务兵标准由入学前户口所在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发放。呼伦贝尔市规定凡在部队服现役期间荣获优秀士兵、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和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后实行自谋职业安置时分别给予1千元、2千元、3千元、4千元和5千元的奖励资金,并与自谋职业补助金合并一同发放。

注:旗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470-8559579 ,手机:18047032197、13722016655

鄂伦春旗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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