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江苏南通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教育管理办公室、各初中:
根据《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体育考试改革实施办法》(通教发〔2015〕4号)和《关于印发<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通教招〔2014〕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现将《启东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印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在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各校要落实学生体育过程性和终结性考核的工作规范,尤其要强化过程性考核的管理。通过全面开设考核项目,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全面提高学生的体能素质与运动技能水平。
二、全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报考高一级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要参加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试成绩按规定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三、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由市招办按照《启东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详见附件1)统一组织实施。
四、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高度重视体育考试的安全工作。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措施,加强对交通车辆、考点场地、器材(械)设备的安全检查,考场必须配备医护人员,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考生安全。在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之前,所有考生须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招办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标准按原国家教委1994年颁发的《中等学校体检标准》执行),并按南通市招考办下发的中考体检统一软件格式进行体检信息采集。各校在组织考生体格检查时,要特别重视考生的心肺功能检查,并向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考生和家长正确对待体育考试,实事求是,不得隐瞒疾病,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凡因患心血管疾病等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务必按照有关规定主动申请免试或减试。
五、体育考试政策性强、要求高、时间紧,各校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强化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科学安排,严格管理,精心组织实施体育考试;坚持“公开、公平、安全第一和方便考生”原则,严肃考风考纪,对在体育考试工作中不认真执行启东市招委、启东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江苏南通中考考试科目及分值分配安排
2014江苏南通中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