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考

内蒙古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详细说明(一)

发布时间:2023-11-02 16:07:57

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内蒙古大学,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内蒙古大学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内蒙古大学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内蒙古大学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内蒙古大学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内蒙古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北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满洲里校区: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性质

地方综合性大学,国家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大学。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任务。

(五)学习形式

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六)学习地点

满洲里校区所属各专业学生在满洲里市学习,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哲学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交通学院等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学习,其他学院学生在北校区学习。

(七)办学特点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建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大学。2004年全国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被国务院确定为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高校、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为率先进入“双一流”重点支持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经过60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门类,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等教育层次,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八)办学方向和办学定位

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坚持“双重任务”基本办学方针,加快推进民族特色地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大学建设,成为我国北部边疆地区高素质人才培养、高水平科技研究、高质量成果转化、高层次决策咨询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基地,引领先进思想文化,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边疆发展稳定,成为“城市智慧的心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引领先进文化的先锋”,到建校百年时达到世界一流大学办学水平。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内蒙古大学2017年招生总数为4710人。其中本科4060人,高职高专650人。

(二)录取批次

1.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

2.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本科提前批录取;

3. 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政策执行);

4. 高职高专:高职高专批录取。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查询。

网址:http://zhaosheng.imu.edu.cn。

(四)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俄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

(五)外语口试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口试成绩,同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包括笔试、口试)及格(笔试和口试均达到总分的60%)。

(六)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保送生录取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八)高水平运动员选拔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等文件要求,进行高水平运动队员选拔录取工作。

(九)八省区计划

河北、吉林、黑龙江、辽宁、青海、甘肃、新疆、内蒙古八省区协作蒙授计划,招收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高中生,新生入学后蒙古语授课。

三、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提档比例

在所有省区所有录取批次所有类别均按不超过1:1.1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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