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总结

安监局纪检工作总结

【第一篇】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紧紧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框架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律教育学习月和政风行风评议为工作重点,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优化办事环境,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为全县安全稳定保驾护航。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机制。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体系的落实,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重新修订《惠东县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管理。

二是健全对重点岗位、薄弱环节的监督机制。以落实安全监管工作为契机,抓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等制度措施,强化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政准则、作风建设和履行职责等情况的监督;突出对重点岗位、薄弱环节的监督,建立健全了我局的财务制度并严格落实,加大对大额资金使用、物资采购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安监系统《九条禁令》。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今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安全监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李克强总理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对上对下、对人对己”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有胆敢为、敢抓善抓、常抓实抓的工作手段,在排查治理隐患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平安企业”创建等活动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1—10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宗(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2宗,工商贸1宗),死亡13人,受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2.52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43.48、下降7.14%、下降73.91%、0.0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2起(生产经营性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

(二)以贯彻落实 “八项规定”为抓手,切实做到廉洁从政。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通知》(惠东纪发【2015】11号)的通知》(惠东纪发【2015】13号)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廉洁从政等相关工作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力求在各种会议、执法检查、调查研究、工作协调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打折扣。一是制定相关实施办法。我局按要求重新修订制定了《惠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车辆及驾驶管理规定》和《县安监局财务管理办法》;二是坚持一切从简,精简各类会议、文件和表彰、庆典等活动。今年以来,我局精简了年度总结会、表彰会2个会议,压缩各类工作报告和材料;会场不摆鲜花、不摆水果。机关发文、简报等全部实行在电子政务网上传输和网上办理,尽量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三是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局制定的财务和公车使用、维修等管理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大力厉行节约,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控制办公耗材,千方百计降低办公成本。严格执行公务卡支付和办公用品政府采购、审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维修保养制度,严禁利用节假日发放钱物、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活动行为,严禁公款旅游。我局从今年1月至今,办公、公车和接待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49.82%、4.44%和59.50%。通过自查,我局尚未发现有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八项规定”在我局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

(三)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今年2月,我局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这“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局主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并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围绕“提升党性修养、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总体目标,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广大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和廉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这次活动中我局党员领导干部紧紧围绕“四风”问题,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和整改,采取了统一思想、立足学习、倾听意见、统筹兼顾、认真整改的方式,切实开展好实践教育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党员干部普遍接受了一次党风廉政的大洗礼,提高了践行党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二是切实推动了“四风”突出问题的大改进,形成了加强作风建设和密切联系群众的新格局。三是有效锤炼了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了党员干部争先创优的进取精神。四是进一步提升我局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意识,营造崇廉倡俭、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以政风行风评议为抓手,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力促机关作风转变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是坚持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的重要条件。我局年初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了领导责任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相关股室各负其责。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及时将党务、政务公开,形成群众参与和监督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二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今年10月,我局在对原有岗位责任制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增加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效能考评制等制度,强化了服务监督管理机制。今年,我局又根据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对原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和车辆管理制度等,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布实施,旨在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以制度管事管人,防止人为上主观失误和错误。新制度增强了可操作性,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机关作风的改变,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制度落实上,局领导亲自带头,认真践行,并经常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情况,全局上下正以崭新的面貌去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是加强信访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多渠道宣传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畅通信访渠道,不断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受理、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我局于今年9月份制订了《惠东县安监局领导接访日值班制度》,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同时装备了值班电话,做到24小时不间断接听群众的来电,及时对群众提供的重要线索进行核查,进一步加大群众来信来访案件交办、督办、自办的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四是处理好监管与服务关系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上级的工作要求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对腐败的监督力度和深度有待提高。二是对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性监督的手段还不多,措施还不够有效,宣传教育形式还较为传统,对日常安监执法和行政管理进行过程监督的方法、方式有待加强和改进;针对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在量化、细化程度上仍显不够。三是个别乡镇安监员执法水平不高、责任意识不强,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县安监队伍的整体形象。

下来,针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2015年,我局将以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强化监督监管,督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着重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总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我局开展党风廉政工作中存在不利于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问题进一步查摆出来,用更加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整改,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

二是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等重要廉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不断创新廉政教育的形式,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意识。

三是加强反腐倡廉监督监管。进一步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制度,加强行风政风建设,继续抓好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落实,做到公正透明。进一步疏理、规范行政许可、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篇】

2015年以来,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秦淮区纪委、监察局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各项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紧扣推动落实责任、严厉惩治腐败、强力正风肃纪、加强权力监督、严肃纪律问责、锻造过硬队伍等6项重点任务,切实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有力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担当意识渐入人心。在全市率先出台《中共秦淮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明确党委8条主体责任,纪委4条监督责任。召开全区负责干部培训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市会议精神,区委主要领导亲自进行落实“主体责任”辅导。区委、区纪委专题向市纪委汇报我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切实强化“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制定“两个责任”任务清单,对落实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逐条明确,重点强化对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8月至10月,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区纪委重点对全区12家街道和高新园区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建立区管干部责任档案,及时记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失责行为,作为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刚性约束力。通过责任落实的一整套机制和一系列措施,让从严治党的要求有形化,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效。

二是严厉惩治腐败,案件查办持续有力。加大对信访举报线索的梳理、筛选、排查,注重查处媒体曝光、督查推进、群众集访、干部审计中反映出的问题,立案45件45人,其中政纪处理3人,党纪处理42人;涉及区管干部9人,大要案13件,收缴违纪金额270余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2300余万元,重点查处了区住建局两名公职人员失职渎职案等一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案件,快速查处了媒体曝光的原白下区中医院骗取医保补助案等一批热点案件, 实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涉纪上访零记录、文明执纪零投诉。

三是强力纠正“四风”,干部作风明显改善。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在元旦、春节、中秋和国庆等重点时期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200余次。积极推进“三公”领域专项治理,连续一周专题巡查街道、部门、医院、学校等17家单位,严厉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严查违反“八项规定”行为,查处典型案件11件,3次全区点名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工作纪律的典型问题,并对区民政局下属干休所和区卫生局干部,工作日外出钓鱼,接受管理对象宴请,以及大光路街道干部收受服务对象卡券案等顶风违纪行为在媒体公开进行曝光,释放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有效改善区域政治生态环境。

四是严格监督管理,权力管控更加有效。围绕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品行教育和党性教育,组织开展“一把手”上廉政党课等活动。加强典型案件剖析,编写《深挖细究破大案、利剑惩腐助发展》等案件通报,引导党员干部信守宗旨、慎始善终。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制定出台《关于严格区域范围内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纪律规定》,督促职能部门全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控制管理、招投标管理、项目变更及签证管理等,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深化纪检监察派驻统管职能作用,研究制定《中共秦淮区纪委巡查巡访工作办法》,对秦虹街道、月牙湖街道、司法局、体育局、房产局等5家单位组织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巡查巡访。落实执行函询、诫勉谈话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深入推进信访监督,对暴露出来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做到防微杜渐。

五是加强纪律建设,保障中心积极有为。注重纪律约束,聚焦环境综合整治、青奥行政执法保障等市区重点工作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完成、重点项目推进等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注重责任追究,对媒体曝光、市纪委、市督查办交办,以及督察推进中发现的履职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共问责处理了14个部门、党员干部36人次,涉及区管干部14人次,问责力度前所未有。注重问责实效,严格依纪依规开展问责,做到责罚相当、尺度统一。通过密集问责,在广大干部中产生巨大震慑效果,倒逼部门和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意识,主动作为,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发挥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六是创新机制体制,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标准,制定24条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委局机关公务接待、学习、考勤、接待、会议、财务审批、车辆管理、机要保密等8类14项机关日常管理制度,从组织和制度入手把内部监督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各个环节。制定《关于强化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委局机关参加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减少到12个。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调整充实执纪监督力量,增加党风廉政室、案件检查室、信访室等“主业”人员配备,委局机关执纪监督和办案人员占全体干部的70%以上,干部队伍聚焦主业、执纪监督能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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