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报道:浙江一小学“叫停”家长签字:检查作业不是父母的事。又引爆朋友圈。该小学发出两份公约,一份针对教师,“认真批改作业,是每一位老师的基本职责!我们希望学生拥有这样的认识:检查作业是我自己的事,不是妈妈的事……从今天起,我们想改变“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的现状,取消规定家长为孩子家庭作业签字的要求……”一份针对学生:“认真完成作业,是每一位同学的基本职责!我们想改变这样的作业场景:妈妈在身边唠叨不停,爸爸在桌旁眉头紧锁……从今天起,给我一方书桌,给我一份安静,我会成为作业的主人……”
该要求以公约的形式而非规定,多少让人感到温馨。比起制度要求玩转了许多,但我觉得家长和教师在签字这件事上,均站在各自的利益上在谈签字的是与非。其实我想,做这件事要明白,家庭作业需要不需要家长签字,让家长签字的目的是什么?家长签字能不能起到监督作用?家庭作业首先是在家庭完成的作业,是脱离教师、离开学校的作业,家长在其中有没有监督的义务,有没有督促完成的责任。期间家长有没有判断正确与否的责任。签字只是量的监督还是要家长完成批阅。我觉得在没有厘清这些职责的时候,一味说教师的对与错,显得很不负责。
显然,在监督学生完成家庭作业这件事上,家长和教师同样犯了错误,教师一味撇开自己的职责,指望家长既监督孩子完成又要家长对作业做出评判,显然超越了家长的义务。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所在,忘记了批阅作业是自己的分内工作,也是检查学生对知识巩固的重要环节。家长以自己不懂、不识字拒绝签字也有推卸家长责任之嫌。学生在家庭做作业,肯定需要家长的监督,如果没有签字的要求,家长同样会不会不闻不问。家长签字的功能只是监督,若果孩子自觉完成,没有签字也可以。总之,在这件事上相互的推诿总让人感觉不舒服。
值得称道的是学生公约,作业是自己的事,我会成为作业的主人。其实这一条也可以用到学校,用到孩子的学习上,只是有部分孩子学习习惯还没有养成,这一点还是我们的愿望。所以在对待孩子作业这件事上,希望家长和教师相互多一点理解和信任,这并不会成为什么问题,教师大可不必对没有签字的学生做处罚,我们的核心是学生完成作业,而不是考核家长,不是管制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