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请假条
党校第 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小组 级 专业 班 | ||||
姓 名 | 请假时间 | |||
本人联系方式 | 寝室电话 | |||
请假事由及去向: | ||||
学院(部门) 党支部意见 | 准假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
校党委 组织部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注 | (1) 入党积极分子应当按照党组织要求,积极参加党的相关活动,接受培训考察,对党校所安排的活动,学员均不得缺席,因党课与学校正常课程冲突或因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并获准。 (2) 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事后请假一律不予批准;因急病或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先打电话请假,事后需按规定补办手续。 (3) 请假事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造假,撒谎伪造。 (4) 请假条签字盖章后方生效,盖章后交党校管理老师,作为各项考评依据之一。 (5) 该请假与学院(部门)其他应当履行的请假手续没有联系;未尽事宜按校党委党校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