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证明,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对青少年体质的提高有着明显的效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3)123号文件]精神和规定,在总结我市2008—七年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对象
泉州市所有参加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
二、组织领导
在泉州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本办法规定组织实施。我局成立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全市的体育升考工作。
组 长:郑文伟
副组长:王瑞钦 陈进兴 毛伟雄 曾文汉
成 员:黄庆坤 蔡玉霖 王惠生 蔡东沐 高雄飞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成立“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中教、招考、体卫艺、仪器、纪检等科(股)长为成员,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制,集中精力,共同搞好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各考点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主考(裁判长)1名,副主考若干名。
下设测试(监考)组、监察组、场地器材组、安全保卫组。
三、考试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5日至18日,具体办法由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文通知。
四、考试项目设置
根据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体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锻炼项目,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今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定为三项,其中必考一项,选考两项。
㈠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和100米游泳(不分泳姿)二选一。
㈡选考项目:考生可在以下项目中任选两项(不得重复)。
1.立定跳远 2.一分钟跳绳 3.掷实心球 4.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五、升学体育考试时间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应尽量避开雨季。同一个县(市、区)范围内的考试时间应相对集中,原则上于4月初开始,在10至20天时间内全部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后,于3月25日前将开考时间、报考人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报我局体卫艺教科备案,以便与器材供应商取得联系,及时安排器材维护人员。
六、考试办法
㈠游泳考试:为有效发挥游泳考试对增强学生体质的导向作用,确保考试安全,该项目考试必须安排在县(市、区)所在地集中进行;个别尚未具备考试条件的县(市、区)可待条件成熟时才开考这一项目。
㈡其它考试项目:全市农村地区应在乡镇范围内组织,临近县城的乡镇可以到县城的考场参加体育考试。各县(市、区)应组织测试队伍送考下乡,以保证考试质量和标准。
㈢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必须在同一天内完成所有考试项目(游泳除外),不得将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放在不同日期考试。
七、评分办法与标准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转换成分数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07版)》评分标准评定。其中:
㈠女生掷实心球项目的成绩,按照福建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的要求,63分以下的距离更改为:
单项得分 | 63 | 60 | 50 | 40 | 30 | 20 | 10 |
距离(米) | 5.8 | 5.2 | 5.0 | 4.5 | 4.0 | 3.5 | 3.0 |
㈡游泳项目评分标准(50米池,不分男、女生,不分泳姿):
得 分 | 时 间(分、秒) |
100 | 02'00″ |
99 | 02'03″ |
98 | 02'06″ |
97 | 02'09″ |
96 | 02'12″ |
95 | 02'15″ |
94 | 02'18″ |
93 | 02'21″ |
92 | 02'24″ |
91 | 02'27″ |
90 | 02'30″ |
89 | 02'33″ |
88 | 02'36″ |
87 | 02'39″ <, /TD> |
86 | 02'42″ |
85 | 02'45″ |
84 | 02'48″ |
83 | 02'51″ |
82 | 02'54″ |
81 | 02'57″ |
80 | 03'00″ |
79 | 03'03″ |
78 | 03'06″ |
77 | 03'09″ |
76 | 03'12″ |
75 | 03'15″ |
74 | 03'18″ |
73 | 03'21″ |
72 | 03'24″ |
71 | 03'27″ |
70 | 03'30″ |
69 | 03'33″ |
68 | 03'36″ |
67 | 03'39″ |
66 | 03'42″ |
65 | 03'45″ |
64 | 03'48″ |
63 | 03'51″ |
62 | 03'54″ |
61 | 04'00″ |
61 | 03'57″ |
60 | 04'00″ |
59及以下 | 04'01″及以上 |
八、计分办法
升学体育考试每项满分为100分,三项计300分,再折算成A、B、C、D等级(A为255分及以上,B为210分-254分,C为180分-209分,D为179分及以下)。其中,必考项目(男1000M/女800M或100M游泳)为一票否决项目。即:如果必考项目的考试成绩低于或等于59分,其选考项目的成绩无论多高,最后的总分只能是59分以下,等级为D级。
九、有关免考缓考等的规定
㈠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免考。申请免考程序为: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经学校审核公示三天后,送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可以免考,直接按照C等级参加招生录取。办理体育免试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须记入该生《健康档案》。未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成绩以0分计算。各县(市、区)教育局于考试前一周,将全县免考对象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科备案,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免考对象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㈡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持学校批准证明,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缓考后的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考场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后补考,缓考者的补考时间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㈢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如确实不能补考,经主考批准并报当地县(市)教育局备案,该项目可予以缓考后补考处理,其已考项目成绩有效,缓考项目以缓考后补考成绩为准。
㈣借读生、往届生升学体育考试组织及管理。各县(市、区)各学校借读生在借读的学校参加体育测试,借读学校必须做好借读生的考务工作。往届生的体育考试由考生到户口所属县(市、区)中招办报名,集中在县(市、区)所在地统一进行考试。
㈤回原籍考生体育考试组织及管理。属泉州市户籍、在本省范围内借读的考生可以在学习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学习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出具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证明回原籍登记入册;属泉州市户籍、在省外借读的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属县(市、区)中招办报名,参加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㈥凡无故缺考,均以0分计算,不得补考。
十、收费办法:按省教育厅规定标准执行。
十一、考务工作
㈠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后勤保障,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稳妥进行。
㈡为保证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考务人员进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㈢端正考风,严肃纪律。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考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不允许有任何人为因素干扰或降低考试标准。对考试中出现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腐败现象,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凡在升学体育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各县(市、区)均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级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科学指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教育学生在报名时,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在体育考试期间,特别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㈤市直初中校(完中初中部)按“属地”原则,参加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组织的中考体育测试。其中:泉州一中、培元中学、泉州三中、外国语中学、开发区实验学校参加由鲤城区教育局组织的体育升考;实验中学、华大附中参加由丰泽区教育局组织的体育升考。
㈥为防止体育考试期间出现安全事故,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点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工作预案》、组织志愿者在长跑终点有秩序地开展服务。
㈦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在当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本县(市、区)考试工作的总结材料和考试数据库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中教科。
泉 州 市 教 育 局
2015年3月2日
附件1
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操 作 规 程
(一)考点、考场设置要求
1、体育考试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立考区。考区设总主考1人,副总主考若干人,负责本考区的考试组织实施。
2、考区下设考点。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若干人,主考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
3、各考点要挂有醒目的“2015年泉州市××县(市、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中学考场”的横幅标志。在醒目处要张贴“考点平面图”、“考场安排示意图”、“考生守则”、“监考守则”、“项目测试规则”及宣传标语。划(围)考场警戒线,设立醒目的警戒标志,考场实行全封闭管理,严禁带队、群众、家长等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内。
4、要设立“医疗室”、“开水供应处”、“自行车停放处”、“考生侯考处”、“考生集合点”,每个点都要贴上红标示意,通向厕所要有醒目的方向标。
5、要在警戒线内的每台测试机的醒目位置上标明“ΧΧ测试”。
6、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
(二)考前三十分钟
1、主考、考务人员、测试人员、工作人员集中,听取主考布置当日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2、保卫人员清场封闭考场,医务人员准备药具,检查开水供应情况。
3、各校领队教练组织考生做好准备活动。
(三)考前十五分钟
1、测试人员按项目到达测试点,检查场地、器材准备情况,做好测试准备。
2、联络员组织考生点名,核对准考证,将男、女考生分开,按每组20人以下整队后把第一组的考生带入相应测试地点交给考点检录员,其他考生在警戒线外的侯考区侯考。待第一组考生完成选考项目后即将参加800/1000米跑时,联络员应及时组织第二组考生并带入相应测试地点交给考点检录员,以此类推至当午考试结束。
(四)考试开始
1、考点检录员接到学生后,首先核对考生《准考证》并按《准考证》顺序制作并发放“射频IC卡”。
2、考生凭《准考证》和“射频IC卡”参加选考项目测试后,再参加必考项目测试。个别尚不具备选考测试后马上进行必考测试的县(区)、乡(镇),可在完成考生选考项目测试后,把考生集中到有250米以上环形跑道的场地,按男、女考生分开,每20人以下一组进行800/1000米测试。
3、考生全部完成《准考证》上标明的三项测试后,凭《准考证》把“射频IC卡”交考场数据处理(电脑操作)人员作成绩登记,考生可当场查看自己的考试总成绩。
附件2
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项目考试规则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操作方法、电子仪器功能特点、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有关文件,参考田径比赛规则,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考试规则。
一、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跑(必考选项)
(一)考试规则:
1、分组考试:受试者2至20人(至少2人)为一组考试。
2、起跑方式:采用站立式起跑,受试者听到“各就位→跑(哨声或枪声)”的口令后开始起跑。
3、计时方法:发令者在发出“跑”的口令同时按下按键,电子仪器自动开始计时,当受试者身体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时,电子仪器自动停止计时并记录储存成绩。
4、受试者可穿运动鞋或平底布鞋,也可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下面选考项目要求同)
(二)注意事项:
1、应试者必须在参加中长跑考试前做好考前准备活动,在起跑前穿好“号码背心”;
2、考试过程中,如碰到电子仪器出故障、受试者途中摔倒受伤、或途中受阻,可在当午组织补考;
3、考试工作人员应根据考试场地的实际情况,在起跑前向受试者讲清800米或1000米应跑的圈数,以免跑错距离;
4、考试工作人员应在起跑前告知受试者,在跑完后应保持站立并缓慢走动,不要立刻坐下,以免发生意外。
(三)场地要求:250米以上环形跑道,地面要平坦,地质不限,跑道线要画清楚,且距离必须丈量准确。
二、100米游泳(必考选项)
在50米标准游泳池,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进行。
该考试男、女生项目一样,不分泳姿,只计时间。
注意事项:考试期间必须配备数量足够的救生员在场值守。
三、立定跳远(选考项目)
(一)考试规则:
1、受试者应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脚尖不得离开地面,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
2、每人可测跳(连续)三次,电子仪器自动择取最好一次成绩记录储存。
3、起跳时脚尖踩线、脚尖离开地面、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均判犯规,所跳成绩无效.
4、如三次试跳均犯规无成绩者,允许补测一次。如遇电子器材故障可在当午补测(下同)。
(二)、本项目考试前应提醒考生,考生每次起跳落地后必须往前走出感应区,不得往感应区(白线)两边走出,否则器材将自动判断为犯规。
(三)场地器材要求:电子测试板要放在平坦地面上,电子仪器立定跳远落地点区域为全覆盖面。
四、掷实心球(选考项目)
(一)考试规则:
1、受试者考试时应站在起掷线后,不得踩线。
2、必须是原地投掷,不得助跑或垫步。每人投掷三次(连续),电子仪器自动择取最好一次成绩记录储存。
3、必须双手举球从头部上方向前投掷,不能单手投掷或双手低甩。
4、犯规投掷成绩无效。如三次投掷均犯规无成绩者,允许补测一次。
5、受试者可以任意选择投掷线(3米、6米、9米);受试者成绩超过13.5米的可另选起掷线。
(二)注意事项:
1、判断受试者投掷是否犯规,主要看受试者是否双手投掷,实心球出手是否从头部上方投出。
2、实心球出手的瞬间,脚可以同时蹬地、离地(只限制在出手瞬间)。如受试者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出手的同时后脚可以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
3、受试者预估成绩在7.5米以下的投掷线选择3米线,7.5米至10.5米之间的投掷线选择6米线,10.5米至13.5米之间的起跳点选择9米线。
(三)场地器材要求:长度30米以上的平整场地一块,地质不限,2 公斤实心球若干粒;电子测试仪器,电子仪器实心球落点区域覆盖面为长4.5米、宽度3.6--4米。
五、仰卧起坐(选考项目)
(一)考试规则:
1、受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
2、受试者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完成起坐,判为犯规,因犯规所得的次数扣除。
3、计时方法:电子仪器发出“开始”信号的同时计时,一分钟时间到,电子仪器自动终止计数并记录储存成绩。
(二)注意事项;
1、受试者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双脚国定在垫的仪器上,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起坐前由测试员用仪器确认受测试者IC卡,当听到仪器发出“滴—滴滴”提示音受试者即开始起坐。当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仪器感应发出一声“滴”提示音,仰卧时两肩胛触垫仪器感应又发出一声“滴”提示音,前后2次提示音计数值增加1。一分钟时间到,仪器发出2秒长鸣结束提示音,自动终止计数并显示和记录储存成绩。
2、一仰一坐动作必须连贯,且均有提示音,仪器才自动计数1。若连贯一仰一坐动作不到位,无提示音,则不计数。
(三)场地器材要求:电子测试垫要放在平坦地面上。
六、跳绳(选考项目)
(一)考试规则:
1、受者试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电子仪器发出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范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为一次。听到电子仪器发出结束信号后停止,电子仪器自动计数受试者在1分钟内完成跳绳次数并记录储存成绩。
2、摇绳动作必须是正摇,反摇绳子判为犯规,因犯规所得的次数扣除。
3、每跳跃一次且摇一回环(一周圈)为一次,一跳多摇、只跳不摇和一跳一垫步均判为犯规,因犯规所得的次数扣除。
(二)注意事项;
1、测试过程中如发现跳绳拌脚,电子仪器自动减去无效次数,应继续进行。
2、测试过程中,绳子断坏可以补测。
3、测试绳子允许使用自备或考场准备的绳子。
(三)场地器材要求:电子测试板要放在平坦地面、应备有跳绳若干条。
附件3
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施考工作职责
一、考区总主考、副总主考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
2、负责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主考职责
1、在“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工作。
2、负责本考点测试(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召集和纪律教育。
3、布置、检查、落实考点及考场各项设施规范情况,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4、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考区“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5、按规定处理本考点发生的其它重大事项并及时报告本考区总主考。
三、副主考职责
1、负责上下联络及各组间的协调工作。
2、负责召开有关会议、安排考试管理、组织测试人员、工作人员按时到位。
3、负责指导、监督、管理考务人员开展工作。
4、每场考试结束后,组织场地器材组人员按要求收集并妥善保管好测试器材。
5、协助主考处理考试中发生的问题。
四、测试人员职责
1、根据规则的规定检查、布置考试场地器材。
2、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体育考试规则进行测试,严肃考场纪律,杜绝舞弊作假,确保考试成绩公正、准确。
3、应按要求准时到场,向考生宣布测试的有关规则及犯规的处罚规定,要逐个检查考生的准考证和射频IC卡、核对照片,若有问题立即报告主考查明情况,给予处理。
4、如实测试考生体育成绩,并当场公布考试成绩。
5、监考员应监视考生应试,保证考试正常进行,有权制止除考区领导、总主考、副总主考、主考、副主考、巡视员、测试人员、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照像、录像。
6、测试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吸烟、不谈笑、不阅读书报、不做“小动作”。
7、测试组长按体育考试规则做好本组人员分工安排。
8、每场考试结束后,清理场地、器材,做好小结和下一场准备工作。
五、巡视员职责
1、工作期间接受当地政府、招生委员会的领导。
2、检查督促考区、考点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定的情况,协助考区做好考试工作。
3、了解监考及考场有关人员的组织情况。
4、检查考场的准备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要督促考区迅速按规定予以纠正。
5、协助考区搞好考场的组织管理和考场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会同考区、考点负责人处理考生违纪事件。
6、应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7、工作期间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得向考区及有关部门提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要求。
六、考生领队的工作职责
1、负责安排考生的膳宿、往返交通等后勤保障和安全工作。
2、作好考生日常生活、考试必备用品的检查保管工作。
3、负责组织、带领和督促考生按时到考点应考。
4、负责向考生交待应考要领、讲清注意事项,进行考试政策、纪律、规则、安全教育。
5、负责掌握考生思想动态和考试情况,做好失利考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伤病考生的免缓考手续。
6、做好上下联络,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七、监察员职责
1、监督各项目测试人员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测试。
2、监督计时、丈量、记录是否准确。
3、监督测试人员是否有异常情况,如出现异常应及时向主考汇报,并及时处理,同时受理“体育考试”方面各种投诉。
附件4
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
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为维护教育统一考试公正公平、保障考生合法权益,考试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教育考试的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二、不准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等做与考试无关的事;
三、不准违反回避规定,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应主动回避;
四、不准擅自更改考试原始记录,如实记录考试情况;
五、不准利用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
六、不准诬陷、打击报复考生;
七、不准隐满考场违纪行为,发现学生违纪舞弊,立即制止,并报告主考,维护考试权威。
八、不准出现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现象,如发现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从严处理。
各县(市、区)均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5
考 生 守 则
1、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
2、由各校带到指定地点集合,服从考务组安排。严格按编排顺序(小组)及指定位置参加测试,不得随意更动。
3、如实反映自己的身体状况,做到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在跑完800米或1000米后应保持站立并缓慢走动,不要立刻坐下,以免发生意外。在参加“立定跳远”或“投掷实心球”测试时应根据自己的实力,如实选择“起跳点(起掷点)”。
4、着装整洁、运动自如。不得穿皮鞋、钉鞋、高跟鞋、牛仔裤、奇装异服和佩带首饰进入考场。
5、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闹。
6、遵守考点纪律,服从指挥。
7、积极做好准备活动,认真听(看)测试成绩(得分),不得围观、干扰测试人员操作。
8、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必须当场指出,并及时向带队反映,由带队向主考汇报处理。
9、要爱护公物,不损坏测试器材,注意环境卫生。
10、注意安全,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