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时事

知识产权日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4月8日至26日

二、活动主题

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实施国家和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绩;

(二)宣传我省开展“双打”行动以来的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果;

(三)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弘扬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四)宣传运用知识产权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典型案例。着重宣传知识产权对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撑作用,挖掘报道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方面的典型。

四、活动安排

(一)4月8日,在广州亚洲国际大酒店召开“广东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开展“双打”行动以来的情况,发布我省“双打”行动十大案例。(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4月8日-10日,在中山举办第26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在大赛中设立专申请利奖。(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中山市人民政府)

(三)4月15日,在广州白云新城万达广场举办“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发布仪式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集中销毁活动”。省政府领导出席,发布宣传周活动方案,展示“双打”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果,举行“双打”行动集中销毁活动。(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四)4月19日,在广东电台“民生热线”节目制作一期以“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宣传”为主题的节目,通过与主持人对话,开展“双打”行动宣传活动,并现场接听公众来电咨询,解答问题。(省工商局)

(五)4月20日,在广州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2010年广东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中英文白皮书),邀请办公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各国驻穗总领事馆、国内及境外驻粤媒体参加。(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省府新闻办)

(六)4月20日至22日,在中山市举办省市执法人员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省知识产权局)

(七)4月21日,在中山举行省市区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及中山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开展省市区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举行销毁假冒专利及商标产品、盗版光盘和非法出版物现场会。(省知识产权局、中山市知识产权局)

(八)4月21日至25日,在《南方日报》或其他报刊开设“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专版,介绍我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经典案例。(省法院)

(九)4月25日,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发布我省十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件。(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

(十)4月25日,在广州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布《201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省法院民三庭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法院)

(十一)4月26日,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次广东省公民知识产权意识调查报告。(省知识产权局)

(十二)4月26日,在《南方日报》刊登2010年知识产权专版,宣传2010年广东知识产权十大进展。(省知识产权局)

(十三)4月26日,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广东知识产权专版,宣传广东省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省知识产权局)

(十四)4月26日,在《广东科技报》刊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特刊,宣传广东开展“双打”以来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就,介绍广东“双打”行动中的典型案例。(省知识产权局)

(十五)4月26日,面对广州市民向手机用户发送100万条“12330”知识产权宣传短信。(省知识产权局)

(十六)4月26日前后,结合“双打”行动,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商标执法行动,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报道。(省工商局)

(十七)4月26日前后,在广东省有关电视台播出以“广东边境侵权线索举报”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动漫公益广告。(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十八)4月26日前后,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青年读书会举办一次“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我的生活”专题研讨活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十九)4月26日前后,组织省法院民三庭和五个司法公开试点法院进行公开开庭观摩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参加观摩活动。(省法院)

(二十)4月26日前后,在省内主流媒体播出省检察院“双打”行动工作专访。(省检察院)

(二十一)4月20日至26日期间,在广东电视台、广州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采访报道两起以上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知识产权案件,力争在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1至2起案件。(省公安厅)

(二十二)4月20日至26日期间,集中宣传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网站及中心,特别是受理投诉和举报的范围和内容。(省文化厅)

(二十三)4月20日至26日期间,宣传我省在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原则立场,以及在文化市场“双打”行动中的典型案件。(省文化厅)

(二十四)4月20日至26日期间,组织编排以保护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文艺晚会,深入学校、社区、工厂等社会公共场所进行演出。(省文化厅)

(二十五)4月20日至26日期间,在各地市及顺德区开展各种形式的保护著作权宣传普及活动和打击著作权侵权盗版行为专项行动。(省版权局、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

(二十六)4月20日至26日期间,在省版权局的政务信息网上介绍各地和有关企业在保护版权、促进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有关情况,以及打击著作权侵权盗版行为的成功案例、典型人物事迹和行政执法的经验。(省版权局)

(二十七)4月20日至26日期间,印刷18000本“版权知识笔记本”,利用特定场合分发给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省版权局)

(二十八)4月20日至26日期间,在省版权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布2010年度广东保护著作权十大事件和2010年度查处的典型版权案件。(省版权局、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

(二十九)4月20日至26日期间,突出以食品、特种设备、农资、建材为重点的生产领域联合执法行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联合执法行动的宣传报道,震慑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省质监局)

(三十)4月20日至26日期间,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广东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宣传专版,宣传广东分署和省内海关的执法措施与成效。(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三十一)4月20日至26日期间,组织省内主流媒体宣传报道2010年全省检察系统保护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省检察院)

(三十二)4月,在省林业科技创新专项实施工作会议期间宣传国家和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林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林产品地理标志及林业专利和驰名商标等宣传展示活动。(省林业局)

(三十三)4-5月,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开设“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专栏,对广东及全省各地市重要宣传活动进行集中宣传。(省知识产权局)

(三十四)4-5月,在广州组织召开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分析及预警报告会,围绕LED、物联网及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布专利分析及预警报告。(省知识产权局)

(三十五)4-5月,在广东卫视、广州电视台播放全国“双打”办制作的“保护知识产权 打击假冒侵权”公益广告和“12330”知识产权公益宣传片,在出租车上张贴“12330”知识产权维权广告。(省知识产权局)

五、活动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宣传周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地宣传我国和我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成就,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与媒体沟通,把握舆论导向主动权,营造健康舆论氛围。

(二)要创新宣传活动的方式方法,集中宣传力量,整合宣传资源,明确宣传要点,讲求宣传实效,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三)要加强宣传活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突出重点和特色,提高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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