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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简报

简报一:

为确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青州市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扎实推进农业普查“四落实”工作。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关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动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与前两次农普进行比较,切实把握文件精神实质,做到心中有数。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切实做好辖区内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广泛宣传、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普查宣传工作,充分采用标语、横幅、宣传栏、微信、上户宣传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农业普查的目的与意义、方法和内容、义务与责任等,使农业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为农业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扎实推进农业普查“四落实”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抽调了普查工作人员,明确了职责和人员分工;落实了普查经费,给予充分的经费保障;配备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用品,在硬件上为普查工作提供充足的支持。普查领导小组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统一培训,具体抓好普查统筹和日常事务,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普查资料,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简报二: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暨第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10月20日在榆中县举行。此次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农业普查,福到农家”。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主要任务是获取丰富的农业、农村、农民基础信息和最新情况,全面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全面揭示农业、农村、农民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矛盾。此次农业普查的结果,对于省委、省政府深入分析、研究我省“三农”问题,完善农业、农村、农民政策,加快扶贫攻坚步伐,促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努力实现甘肃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意义重大而深远。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时点12月31日24时。此次农业普查将涉及全省500万调查对象。目前,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准备工作已进入最紧迫、最关键的时期。省农业普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要求,全省各级农业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要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联动,扎实细致地开展各项准备工作,以有效提高普查数据质量,确保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取得圆满成功。

简报三:

今年是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年,为配合做好当地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开展,使广大村民广泛了解农业普查知识,近日,建阳区书坊乡积极开展“依法接受普查”为主要内容农业普查法制宣传。

为开展好此次宣传活动,建阳区书坊司法所、乡统计站、乡三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农业普查宣传组,深入到村组、农户家中,向群众阐明了此次农业普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普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与农业普查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依法配合普查,要求普查对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提供与普查相关的资料,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宣传组耐心解答了群众咨询,并向群众发放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致农民兄弟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此次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800余份,悬挂横幅1条,摆放宣传板2块。

通过本次普法宣传,使书坊乡广大群众对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一方面加深了群众对农业普查工作的理解、支持、配合程度,为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另一方面也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普查,促进第三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简报四:

为确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涵江区统计局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多点发力,普查各项准备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截止目前,区级及13个镇办均已成立了三农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99个村居均已成立了普查工作组,普查工作人员均已到位,区级普查经费、普查设备及区镇村普查办公场所均已按照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为认真组织好普查“两员”选聘工作,区农普办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对“两员”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基本条件、配备要求、人员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加强对乡镇(街道、管委会)“两员”选聘工作的业务指导,积极协调解决选聘中遇到的问题,已初步选聘出普查“两员”1300多人;区农查办高度重视普查宣传工作,及时成立了普查宣传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普查宣传计划,积极协调宣传部门做好普查准备阶段的宣传工作,通过建立三农普微信群、移动短信平台、利用统计业务培训班、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大会、电视台广告宣传、户外公益广告牌等载体,加强对不同层面人员的三农普宣传,广泛宣传普查的意义、目的、方法、内容和农普动态,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积极参与普查工作。

下一步区普查办将结合普查宣传月活动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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