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银行要对沉睡卡销户
去年12月1日起,央行规定,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半年之后,对于在一家银行拥有多张银行卡的客户,终于有了说法:
有银行从7月15日起,就要对“沉睡”的银行卡进行销户处理。
这种卡会被认定为“沉睡卡”
近日,这家银行发布公告称,为了保护账户安全,拟于2017年7月15日开始,对同时符合条件的个人银行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条件主要包括普通卡账户余额为零,且不存在任何未结清利息,同时持卡人两年内(含两年)未使用该卡主动发起任何交易(包括但不限于ATM取款、POS消费等交易)、未处于挂失、换卡、冻结、预警等状态、未关联信用卡还款或个贷还款,也未签订代发协议或无有效保险保单等条件。
也就是说,清理的是所谓的休眠卡或者“沉睡卡”。
其余银行则处于摸排阶段,到底是进行销户还是降低账户类别,目前还没有定论。
沉睡卡会给储户带来麻烦
闲置的银行信用卡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由于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卡里的余额如果被扣光之后,会自动转为“睡眠模式”,如果这张卡很多年都“一动不动”,银行就会自动将卡纳入不动账户。
如果是闲置且没有免去年费的信用卡,则应及早办理注销手续,否则不但会被继续扣除年费,如果长期透支,还会产生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导致不能参加贷款、办理其他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就个人而言,对于手里废旧的或过期的银行卡,不要贪便宜出售,也不要图省事顺手扔进垃圾桶,要及时到银行进行销户处理。
每人两张沉睡卡 后果可能很严重
所谓“沉睡卡”,指的是在6个月内未发生主动金融交易,包括消费、存取现和转账交易的。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数据,截至底,银行卡累计发卡量达到了63.7亿张,按照末内地总人口13.8亿人计算,每人持有的银行卡数量将近5张,而累计活卡量只有41.8亿张,“沉睡卡” 21.9亿张,已经占到了1/3。也就是说,每人持有的“沉睡卡”基本达到2张。
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表示,沉睡卡的存在长期以来大量的占用着银行的资源,这也就是此前银行征收小额账户管理费的原因之一,从成本角度来讲,清退沉睡卡是必然的,不过这其中工作量较大,特别需要持卡人的配合,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因此处理沉睡卡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
对于犯罪分子而言,早先发行的磁条卡更是获取犯罪信息的来源。银行业协会报告显示,随着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快速发展,部分第三方机构违规留存银行卡磁条数据等问题突出。而获取这些记录着持卡人身份证等重要信息的磁条就成为了不法分子犯罪的重要手段。
目前,银行卡买卖已形成黑色产业链,成套的银行卡可以卖到上千元。这些卡在不法分子手中会给用户带来大麻烦。例如,不法分子利用买来的银行卡进行洗钱、诈骗等。
此外,持有长期不用的银行卡会给办理新卡带来麻烦。根据相关规定,自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如果已经有Ⅰ类账户的,再开户时只能是Ⅱ类或Ⅲ类账户。因为在此之前办理的银行卡都是实体卡,所以是Ⅰ类账户,在新规定实行之后,可能会存在一人在一家银行有多个Ⅰ类账户的情况,此时,若还想再开卡,就只能办理Ⅱ类或Ⅲ类账户了,无法再办理实体卡。
长期不用的银行卡会不会自动注销?
业内人士解释说,去年,央行下发261号文,要求银行应当对同一存款人开户数量较多的情况进行摸排清理,要求存款人作出说明,核实其开户的合理性。对于无法核实开户合理性的,银行应当引导存款人撤销或者归并账户,或者采取降低账户类别等措施,使存款人运用账户分类机制,合理存放资金,保护资金安全。各家银行应该都不会贸然主动销卡,而是需要持卡人的配合,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特别是在办理银行卡时,如果绑定了某些业务,比如代发工资、代扣代缴、贵金属、理财业务等这些涉及第三方的服务项目,银行是无权对其自动销户的,必须要客户去柜台亲自办理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