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中考

日照中考时间安排,日照中考时间安排表

2018年日照中考时间安排

2018年日照中考时间安排情况尚未公布,待公布之后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请参考往年的!

日照2017年中考时间:6月11日至13日

2017年日照中考考试要求

一、报名

(一)报名办法。2017年4月8日至15日报名。2014级、2015级学生由初中学校登陆“日照市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往届生需凭户籍证明、原初中学籍信息、个人书面申请在就读学校报名,由区县汇总报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学校即可登陆平台报名。在外地就读的日照籍初中学生需凭户籍证明、就读学校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于3月30日前将学籍转回户口所在地初中学校,方可报考。

(二)报考科目。

1.2014级学生已参加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考试的,不得重复报考,需参加其他科目的考试和考查;未参加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考试的,需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和考查;因休学未参加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的,需报名随2015级考试。

2.2015级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和生物实验操作。

3.往届生及从市外转入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三)下列情况不能报名。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且不在校者,休学尚未办理复学手续者。

(四)其他事项。各区县、学校要于3月31日前更新上传初二初三学生近期照片,并完成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核对完善工作,与户籍信息不一致的要予以更正。4月1日至6月26日,市教育局将冻结全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平台,期间不办理转学、休学、更名等变动手续。

2017年日照中考考查

1.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20分)满分均为120分,物理(60分)、化学(50分)合卷,思品(60分)、历史(50分)合卷,地理、生物合卷。全部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为落实《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日教字〔2015〕113号)精神,今年地理试卷满分100分,生物满分100分(其中生物试卷满分90分、生物实验操作满分10分)。初二年级考生的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成绩采用等级呈现;参加今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考生,地理、生物笔试成绩按满分40分折算。

2.音乐、美术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音乐、美术满分均为15分。考试范围见附件1。

3.信息技术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20%计入升学总分)。

4.体育考试。满分为50分(考试40分,平时10分)。

5.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每名考生在两个学科中各抽考一个实验,满分均为10分;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第二学期,每名考生抽考一个实验,满分10分。考试范围见附件2。

6.综合实践活动、地方及学校课程考查。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二)命题依据。

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各科考试内容及试卷结构等依据市教育局印发的《2017年日照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

(三)时间安排。

1.信息技术。全市统一于4月26日进行,不安排补考。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体育及考查科目。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各考区确定。体育考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3.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5月份,各考区逐校进行,不安排补考,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文化课和音乐、美术。全市统一于6月11日至13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四)考试安排。

1.考区划分。共划分4个考区,分别为东港考区(包括东港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由东港区组织)、岚山考区、莒县考区、五莲考区。

2.监考人员。每个考场配备两名监考人员,每个考点安排适当数量的机动监考人员。当年有子女、直系亲属等参加考试者不得参与考试工作。各考区要做好监考人员培训工作。

3.考场要求。各考场统一使用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严防考生利用通信工具作弊。有条件的考区要统一使用标准化考场,其他考场也要安装摄像设备进行全程全覆盖录像。全部考试结束当天,各考区要将所有考场的录像材料连同缺考学生登记表及违纪舞弊考生汇总材料等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4.考试证件。各类考试均使用由市教育局统一模板印制并由各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学生证和准考证。

5.违纪舞弊处理。为维护考试秩序,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试组织机构要对违纪舞弊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程序及时做出处理,并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7年日照中考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日照市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日教发〔2008〕37号)要求,认真做好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分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所占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数的30%。要切实加强对评价工作的监管,健全工作组织,完善公示制度,确保评价过程规范,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限定性条件。

各区县要将2014级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DBF格式,包含字段:姓名xm、学籍号xjh、评价等级pjdj)刻盘密封盖章签字后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盘面上要用油笔写明区县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有关人员签名、标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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