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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党章充实党的建设总体要求

 根据近些年来党的建设积累的经验和形势任务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党章修正案对总纲部分关于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作了适当修改。增写的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新内容,体现了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应对党面临的考验和风险,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充实了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规定,突出强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充分反映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党的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有利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

学习领会和落实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的部署与要求,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永恒主题。当前,我们党的队伍总体上是纯洁、团结、有战斗力的。同时也必须看到,随着改革开放和深入发展,随着党的队伍越来越壮大,管党治党任务越来越艰巨,保持队伍纯洁性的问题更加突出地摆在我们面前。少数党员、干部和少数党的组织中,还存在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必须切实加以解决。我们必须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高度,从应对新形势下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出发,坚持先进性与纯洁性的内在统一,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把握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基本要求,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着力从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永葆党的肌体健康,使我们党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深刻理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的相互关系,坚持五大建设同步推进。党的十八大确立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五位一体的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正式载入党章。在这个总体布局中,党的思想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为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提供思想基础;党的组织建设为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党的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事关党的形象和肌体健康,既为党的建设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又反映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的成效;党的制度建设为党内生活提供运行机制,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我们要按照这个总体布局,着眼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统筹兼顾党的各方面建设,使之相互配套、相互促进;根据各个不同时期党的建设实际,既突出重点,又整体推进,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全面把握和落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党鲜明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个重大命题和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将此写入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中。这是我们党根据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归根到底是要准确把握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要坚持用武装全党,不断丰富和发展党建理论,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供科学理论指导。建立健全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通过制度建设保障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创造活力。继承和发展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成功方法,不断创新和丰富党的建设有效管用的新方法,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创造性地研究和解决时代发展、社会变革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课题。

【延伸阅读】从党的二大到十八大,党章发生了那些变化

1921 一大,上海,定名“中国共产党”

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宣告中国共产党的诞生。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和纲领,提出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宣布“我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

1922 二大 ,上海,通过第一部党章

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标志着我们党从此开始有了自己的最高行为规范。二大宣言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

1923 三大,广州,首次规定党员候补期

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严格了党员入党手续,首次规定了候补党员的候补期制度(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及权利义务。

1925 四大,上海,最高领导首称

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本组织。首次将中央委员会委员长改称为。

1927 五大,武汉,首次设立中央政治局

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规定中央委员会除选举外,还要选举“中央正式委员会若干人组织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

1928 六大,莫斯科,首次明确民主集中制原则

惟一不是在国内修改和通过的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原则。同时规定,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的一部分,突出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

1945 七大,延安,确立毛泽东思想指导地位

确立了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党的性质、领导地位、宗旨和作风。

1956 八大,北京,首次规定党代会实行常任制

提出了全面开展的任务。对党的组织机构也作了一些新的规定。首次规定党的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一直延续至今。

1969 九大,北京

错误肯定了根据“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理论发动的“文化大革命”。

1973 十大,北京

继续了九大的“左”的错误,肯定了“文化大革命”。

1977 十一大,北京,县团以上党委设纪委

恢复了八大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强国的提法。规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2 十二大,北京,首次载入入党誓词

大会首提“建设有”。党章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党中央只设,不再设主席和副主席。首次载入入党誓词。

1987 十三大,北京,首次规定差额选举

首次规定完善选举制度,实施差额选举。更加重视发展党内民主,更加重视发挥党的基础组织的作用,调整了党组设置的规定。

1992 十四大,北京,不再设立中顾委

把建设有的理论载入党章。十四大起,不再设立党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顾问委员会。党章随之删去有关条文。

1997 十五大,北京,确立邓小平理论指导地位

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规定党员和党的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2002 十六大,北京,“三个代表”确立为指导思想

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2007 十七大,北京,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明确了“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把党在的基本路线中的奋斗目标表述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

2012 十八大,北京,确立“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把制度同、一道写入党章。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使总体布局更加完善。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充实了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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