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研究通过了《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办法》中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请各有关学院和人员提前做好转专业的准备工作。
一、转专业的资格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者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在国家计划内录取的一年级普通本科学生;
2.身体健康;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4.符合拟转入专业的接收要求。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1.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者。
2.招生时属于特殊录取类型者(包括保送生、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中外合作项目学生、定向生、新疆西藏高中内地班及少数民族预科班转正等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者。
4.授予文学或法学学位的专业转入授予理学或工学学位的专业,或授予理学或工学学位的专业转入授予文学或法学学位的专业者。
5.欠缴学费者。
(三)服务外包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能申请转入其他类型专业。
二、转专业的时间和人数
(一)符合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
(二)转专业总人数在当年本科招生人数(不含第三条规定的特殊录取类型者)的10%以内。
三、转专业的报名考试与志愿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填写《山东财经大学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交教务处。
(二)教务处根据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的录取办法组织考试。
(三)转专业成绩由第一学期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考试成绩组成。其中,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占40%,考试成绩占60%。
(四)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设调剂志愿。
(五)依照“专业优先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六)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学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转专业成绩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学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生保持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