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枣庄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及入学考试转专业安排还未公开,请参考往年
学校定于2017年9月9日新生入学报到,为使你妥善办理好入学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新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原件(艺体专业新生须带《专业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于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七天;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或请假时间期满后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为方便新生报到,学校于报到日前一天开始迎接新生报到,请新生合理安排自己行程,尽可能在学校规定的迎新报到时间内到校。无特殊情况,新生不要提前过早到校,以免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确需提前到校的新生请提前与相关学院联系,以便及时接待。
二、入学报到前,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到所在区(市、县)招生办提取考生档案,经招生办密封后携带档案到校报到。
三、根据省公安厅、教育厅规定,新生户口属山东省内的,不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在山东省外的,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移证姓名和录取通知书姓名必须完全一致,身份证号一栏必须有身份证编号,户口迁入单位写全称“枣庄学院”,并在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新生所在学院。
四、新生系中共党员须带县(市)以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共青团员须带团员证和团员档案。
五、根据上级要求,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为其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枣庄籍新生入学前到本人高中所在区(市)医疗保险处注销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以免影响入校后正常投保。城镇居民医疗保费:暂按200元/年/生收取。具体收缴数以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为准,多退少补。
六、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家庭所在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凭贷款受理证明来学校报到。我校助学贷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营业部,账号:37001641108050001621-0004,户名:枣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需经济资助可参阅资助政策宣传材料。
七、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复查。新生报到后两周内,学校还进行统一命题复查考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违纪舞弊、冒名顶替或体检作弊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并将复查和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上级主管部门;对体检不合格的新生将给予休学处理。
八、美术类、生物学类两大平台均含有多个专业,这些专业分属于不同学院,但属于同一平台进行培养。学校根据文化课及专业课成绩先将新生随机分配至不同学院进行管理,待选择专业方向后再分流至相关学院(管理)。
九、入学后统一办理“校园一卡通”。枣庄学院“校园一卡通”具有校内身份识别和小额支付功能,目前具有图书借阅、食堂消费、水房水控、浴室水控、直饮水水控、宿舍门禁、机房上机、体育馆应用、校医院就医、超市购物等功能,校园一卡通将会逐步拓展其他应用。请同学们到枣庄学院“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站(http://wlzx.uzz.edu.cn)“校园一卡通”栏目下载学习“枣庄学院校园一卡通用户使用指南(2017版)”。
十、为更好服务新生图书借阅等工作,特对新生入馆集中测试。时间:2017.8.27-10.15。
十一、新生报到时一律按录取专业缴费注册。
(一)缴费项目:
1.学费:经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我校自2017级新生(校企合作专业除外)开始实行学分制改革,学生学费将按照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分别收取。
实行学分制收费的专业,学年初要预交学费,新生入学第一学年预交学费的总额为:文史类专业(含外语)4000元;理工农类专业(含经济管理类)4500元;体育类专业4500元;艺术类专业8000元; 预收学费每学年末按照收费标准、专业类别和实际修读学分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校企合作专业的学费收取标准按山东省有关批复的文件执行,仍实行学年制收费。
2.住宿费:新生暂按每生每年1000元收取,入校后,学校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条件结算。目前,学校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分三类: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住宿费按学年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