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商洛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及入学考试转专业安排还未公开,请参考往年
一、报到时间
新生持本校录取通知书务于2017年9月4日、5日来校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先通过电话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2周内(即9月19日18:00前)无故未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须交验的材料
1.本校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
2.党(团)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转至(抬头:中共商洛市委组织部;转入: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团员带团员证即可注册。
3.户口迁转手续。学生可根据实际选择户口是否迁移。凡迁移户口者请带上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10号商洛学院)、二代居民身份证;属于商洛市辖区内的考生迁移户口者带上户口本和村(居)委会证明即可,报到时将相关材料交学校保卫处户籍室。不迁移户口者,不办理任何手续。
户口办理咨询:学院保卫处 电话:0914-2398804(办)
4.以上所有材料及证件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入学通知书信息完全相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兴趣爱好,尊重学生的兴趣和专长,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商洛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严格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学生的转专业、转学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原则上要求被我校录取、且获得学籍的学生一般应在我校的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第三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可适当调整专业,允许学生转专业、转学。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专长提出转专业、转学申请。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转学:
(一)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学生的兴趣和专长;
(二)学生入学后因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或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学生因创新创业休学后复学的,可以根据创新创业的实际需求;学生参军、退役复学后,可根据实际需求,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二章 转专业、转学资格
第四条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表现良好;
(二)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兴趣和专长。
第五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跨学科门类、跨录取批次转专业,或以特殊形式录取申请转专业者;
(二)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尚未修完第一学年学业或毕业前一年者;
(三)通过“专升本”考试入学者;
(四)艺术类学生申请转专业者;
(五)无其他正当理由者。
第六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者;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者。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者;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者;
(五)无其他正当理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