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考

关于做好陕西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公室(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公室,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陕招生工作,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0〕13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除必须已报名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制度;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的考生,必须是应届毕业生,民族为汉族,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政治条件的学生党员、团员。

二、招生院校及专业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等5所院校及浙江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和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公安专业。

三、志愿填报

高考成绩达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对应录取批次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必须于7月24日12∶00至7月27日12∶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填报志愿。登录“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gat.shaanxi.gov.cn)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也可在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扫描二维码后按要求填写)。其中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和警犬技术专业除外)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治安学、禁毒学和警犬技术专业、铁道警察学院的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和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铁道警察学院的专科专业和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在提前批次填报,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A段”栏内,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专科”栏内,设置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录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相关院校及专业缺额情况,符合条件且尚未录取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四、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实施的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考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有关要求与制式表格见附件1至3。

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省公安厅政治部确定的比例,即在陕招生计划数的4倍,分院校、分科类、分性别确定参加我省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的考生名单,名单将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开。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新疆警察学院除外)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以下简称考察表,见附件1);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2020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附件2),两表必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表中基本情况部分由考生本人填写(不得涂改),考生表现情况、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表现情况,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通过网上核查、档案审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考察工作,提出考察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在考察实施机关负责人处签字并加盖公章。市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在审核意见栏内,填写考察审核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市、县公安机关考察工作在体检、体能测评前完成。考察合格考生的考察表密封交考生本人,在面试时交省公安厅政治部。省公安厅政治部对考察情况进行分析,综合作出考察结论。各市、县(区)招办,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要高度重视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的考察工作,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推诿、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为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减少人员聚集,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要提前进行预约。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除外)须于7月28日9∶00至24∶00,登录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扫描二维码后按要求预约体检、体能测评时间;报考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须于8月5日9∶00至24∶00,登录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扫描二维码后按要求预约体检、体能测评时间。扫描二维码未预约成功的考生,也可在测试时间内至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现场报名(预约)。预约成功的考生按预约时间,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公安机关审查合格考察表、《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表》(由各县(区)招生办负责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及《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附件4,由本人如实填写)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进行体检、体能测评。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在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工作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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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政治部须在8月4日和8月12日前,分别将公安院校本科专业和专科专业的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结论均合格的考生名单报送省招办,并移交《2020年陕西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考生登记表》(附件5)和合格考生数据库(库结构见附件6)。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结论均合格的考生名单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开,考生如有异议,由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解释。

五、投档录取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投档比例不得超过院校招生计划的120%。

公安部所属各院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A段,与公安院校同时投档录取。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必须遵循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录取。对统考成绩达到学校投档线,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对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六、其它

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定向招录培养,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治〔2020〕127号)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由省公安厅政治部联合省招办会同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督察部门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全过程监督。

(二)各级招办、公安机关要切实重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要强化信息公开、公示的力度,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招生宣传和舆情引导,保证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坚决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0〕139号)精神为准。

附件:

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

2.2020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

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有关要求

4.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

5.2020年陕西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考生登记表

6.2020年陕西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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