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现行的学分制模式下,继续在本科生中实行专业流动制度,提倡个性化培养,尊重学生学习兴趣,鼓励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与积极性,避免一考定终身的局面,现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专业流动的规定,对2015级本科生专业流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流动对象与范围 1、流动对象 2015年秋季入学的在籍本科生。其中世承学子、定向和委托培养的学生不参加专业流动。 2、流动范围 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从现在就读的专业,流动到我校其它本科专业。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艺术类专业学生只能在艺术类专业之间流动,体育类专业学生只能在体育类专业之间流动。 二、申请条件 1、在原专业学满二个学期,每学期按时完成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且第一学期考试课程的成绩原则上达到“C”(70分)及以上的学生。 2、申请转入外国语学院的学生,第一学期“大学英语”课程的成绩必须达到“B”(80分)及以上,或者“综合英语”课程的成绩必须达到“B”(80分)及以上。无此两门课程成绩及成绩未达到要求的不能申请。 3、凡初考(含考试和考查)成绩有不及格的(F)、有违纪或作弊的,不能申请。 三、申请填报与审核 4月18日?4月29日:为报名时间。申请表(见附表1)填写后交到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5月2日?6日: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第一学期完成教学执行计划的情况和成绩,审定申请资格,然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教务处(cwz1210@shnu.edu.cn)。 5月9日?5月20日:教务处核查,确定准予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于5月20日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初定6月5日(星期日)上午在徐汇校区进行专业流动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于5月20日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 五、录取条件与注意事项 1、录取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 (2)在专业流动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在6月24日前修满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成绩合格。 2、注意事项 (1)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务必在7月1日之前完整录入成绩,并上报第二学期执行计划完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2)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批准,于7月中旬在教务处主页公布录取名单,请参加考试的学生届时注意教务处网页。 (3)被录取的学生开学时请到新进入专业报到注册,并按照新进入专业当年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4)被录取的学生必须补修新专业所要求的公共必修课程和新专业第一学年的学位课程。补修学位课学分可以抵充任意选修课学分,不计绩点。同时,毕业时所修读的总学分不得低于新专业的总学分要求。 (5)参加专业流动考试的学生,不论成绩高低,如有放弃的,最晚在录取名单公布后5日内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报告,以便让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递补名额。 六、特别提醒 有意申请的学生务必慎重考虑并先行了解新专业4年的培养方案。因为是平行流动,需补修新专业大一年级的学位课程,个别专业还需补修公共必修课程。所以,如因专业流动而引起成绩下降、学习不适应、甚至在规定的时间里不能达到毕业及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责任由学生自行承担。专业流动批准后,不得再变换专业。 附件: 1、上海师范大学2017年本科生专业流动申请表 2、上海师范大学2017年本科生专业流动申请汇总表(学院) 3、上海师范大学2017年本科生专业流动招生计划汇总表 4、上海师范大学2017年本科生专业流动第二学期执行计划完成情况汇总表(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 教务处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