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是否是老龄化的“良药”?
每年农历的九月初九是中国传统的节日重阳节,也称老人节。提到老人节,无疑会令人联想到养老问题。与此同时,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突破2亿。中国未来发展的人口红利逐渐消失。这是中国不得不面对的国情。
目前,中国老龄化问题愈发严重,便有专家提出通过延迟退休的方式,降低年青一代的压力,也可减少国家养老支出。但并非人人都支持延迟退休,除了从年轻人就业方面的考量之外,亦有观点认为,延迟退休并不会让社会总体成本明显降低,因此没有实际意义,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院严伟便持有这种观点。
今年十月中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媒体介绍第四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言人李忠在谈到社会保障工作下一步工作安排时指出,将深化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研究,研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制定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办法。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有专家认为我国的经济条件、就业条件均已具备启动延迟退休年龄的时机,但需“小步慢走”,过渡期或需20年,同时应尽快出台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制度。
最近,有学者称,如果中国不提高退休年龄,到2050年,中国的“抚养比”将从的4.9下降到2050年的1.4,这意味着是5个年轻人养一个老年人,2050年则一个半年轻人就要养一个老人,他们将不堪重负。
对此,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院严伟分析了延迟退休的必要性问题。在严伟看来,中国的养老问题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严重,虽然抚养比看起来很高,但可以通过财政等方式可以很好地解决养老问题,何况延迟退休并不能降低社会总成本,因为更没有必要实行这项措施。
对此,严伟在文章中指出,无论是10个在职的养1个退休的,还是1个在职的养1个退休的,都是表面现象,都不能说明问题,也不能证明是否养得起、养得好。这个问题没有实质性意义,不能作为决策的依据。所谓“抚养比”跟国家能不能养得起退休人员、退休人员能不能领到养老金、领到多少养老金,没有太多关系。
文章称,不论是多大岁数退休,全国60岁以上老人的总数没有变,增长速度没有变,所谓的“抚养比”也没有变。更重要的是,全社会的财富增长没有变,财政收入的增长趋势没有变,也就是说,与抚养60岁老人有关的决定性、实质性因素都没有变。
他强调,不要总是把主意打在延期退休、多收养老缴费上面。多收劳动者几年的养老缴费,实际上就是劳动者的收入降低一块,消费少一块,60岁之前的生活水平相对低一些,国家的税收相应也少一块。相反,少收劳动者几年的养老缴费,实际上就是劳动者的收入提高一块,消费多一些,60岁之前的生活水平高一些,国家的税收相应也多一块。实质是一个劳动者自身创造的财富在近期和远期如何分配的问题。究竟如何分配合适,应该尊重劳动者本人的意愿。
不过,根据有关研究机构的专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55亿,2033年突破4亿,2050年达到4.83亿。如果按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到时候社会总抚养比将大大提升。我们也许现在是2个多一点的人养1个人,将来也许会到1个人养1个人。延迟退休年龄,客观上有助于缓解老龄化给我们带来的社会抚养的压力。
数年前,“延迟退休年龄”的提出,就遭遇公众的巨大反对。此次重提“延迟退休”,究竟如何落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贡森指出,与数年前不同,现在,我国劳动力人口的绝对总量已开始下降,企业招工难问题凸显。这意味着,“我国的经济条件、就业条件,已经具备启动延迟退休年龄的时机。”
公众对延迟退休的反响如此大,其间牵连到方方面面,但最关键的问题显然有两个:一是统计的最近数据显示,我国人均寿命73.5岁,如果把退休年龄延迟到65甚至68岁,则无疑意味着,人们在退休之后,差不多只能领5到8年的养老金。如果再加上疾病、意外等死亡原因,养老金还有其存在的必要吗?二是养老金中,普通人与公务员等体制内人员,实行的是双轨甚至是多轨的机制。公务员不用缴纳养老保险,在职有高额工资,不在职后依然有不菲的离、退休金,而普通劳动者,则需要采用自己缴纳、单位缴纳以及社会统筹等综合化方式。如果在这样的,本身即隐含着某中不公平的养老机制下,再延长退休年龄,无疑加重了普通劳动者的不公平感。
退休年龄问题,绝对是一个民生问题,它牵连到每一个社会公民的切身利益。虽然人社部表示“不会在近期立刻实施”,但这话里又显然包含着“肯定会实施”或者说“实施是必然趋势”的意思。那么“暂不实施”会不会只是一个缓兵之计呢?答案并不乐观。但有一点需要明确,在一个充分尊重民众意见的公民社会,是否延迟退休,延迟到多少,显然不能只是人社部坐在办公室里研究一下,或者根据养老金亏空计算一下,要做好充分的民意调查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公民的意见。至少,要在养老金体系足够公平,二元甚至多元机制消除,缴纳与领取相对统一公正,差额退补机制足够完善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延迟退休的问题!
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朱俊生认为,当今老龄化日趋严重,延迟退休确实是一项可以推行的举措。不过这项政策不能作为解决养老金缺口的主要措施。因此,延迟退休一定要小步慢走。
朱俊生说,在国际上,很多国家将退休年龄从60岁延长至65岁,甚至用了30年的时间。因此国内参保者对于国家这项举措也不必慌张。预计国家很可能采取几年才会延长几个月的策略,给予参保者充裕的调整适应空间。对于延迟退休年龄的具体时间表,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精确测算的基础上,一定要慎重出台。
值一提的是,市场上还有观点认为,推迟退休年龄已是一种必然趋势。其实,要全面的看待此问题,即使需要,也是一种共识性的“社会契约”的重订。如果单凭己见就推迟退休年龄,那将是对劳动者最初的心理预期的单方违反。因此要实行延迟退休,至少也要有一个努力追求社会共识的过程。另外在当前的养老金双轨制之下,对某个群体的延迟或不延迟退休,也必然会遭遇关于公平性的拷问。即使只延迟一两年,也会意味着很多活不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就无法享受养老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