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包括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以及转出。参保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一、郴州社保异地转移办理所需材料
省内转移
1、省内转入的提供《湖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介绍信》。
2、省内转出的提供接受地社保机构的接收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省外转移
1、省外的提供养老保险参保地的缴费凭证。
2、省外的提供医疗保险参保地的缴费凭证。
3、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
4、省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郴州社保异地转移办理流程
省外转移
1、社保转出郴州
(1)参保人员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参保地经办机构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生成并发出《参保凭证》。
(4)将相关材料提交至转入地后办结接续手续。
2、社保转入郴州
(1)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
(2)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
(3)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
(4)持单据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
注:如果还有问题,可以拨打12333 咨询。
跨省转移
1、社保转出湖南
(1)养老保险转移:经办人员持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医疗保险转移:转出人员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省医保局开具《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后交到转入地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或者是由转入地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直接邮寄至省医保局,省医保局收到后再将《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至转入地统筹地区经办机构。
(3)失业保险转移:省本级经办机构根据个人缴费记录情况,填制《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或《成建制单位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经审核同意后,为转出人员出具《湖南省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为成建制转出单位出具《湖南省成建制单位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对个人或成建制转出单位有欠费的,转出前需补齐欠款。
2、外省社保转入
参保企业或参保个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凭证》和填写《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再送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其余程序由双方经办机构协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