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包括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以及转出。参保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一、防城港社保异地转移办理所需材料
自治区内转入:
1、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缴费凭证》
2、《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表》
3、本人办理:身份证原件;委托个人办理:委托书原件(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办理:身份证复印件。
4、《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自治区内转出:
1、携居民身份证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本人办理:身份证原件;委托个人办理:委托书原件(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办理:身份证复印件。
3、《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自治区外转入:
1、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本人办理:身份证原件;委托个人办理:委托书原件(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办理:身份证复印件。
自治区外转出:
1、携居民身份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委托个人办理: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签名、手印);委托单位办理:身份证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二、防城港社保异地转移办理流程
自治区内转入:
提出转入申请--向原参保地发出《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表》--新参保地收到《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办结转入手续
自治区内转出
提交材料--打印缴费凭证--收到新参保地出具《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生成《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办结转出手续
自治区外转入:
提出转入申请--向原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新参保地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金--办结转入手续
自治区外转出:
提交材料--打印缴费凭证--收到新参保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金划转手续--办结转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