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江门推更换社保卡代理银行服务

 随着社保卡的金融功能逐渐普及,市民对社保卡代理银行服务网点数量和服务质量的需求不断提高,为满足广大市民群众的个性化要求,江门市社保卡管理中心从11月25日起,推出更换社保卡代理银行服务。据悉,江门市六家社保卡代理银行的所有网点均可受理相关业务。只要市民的社保卡激活使用满一年,卡片状态处于正式挂失或激活状态,即可根据实际需要自由选择更换社保卡代理银行。

  业务办理需缴纳20元工本费

据了解,原社保卡激活使用满一年的持卡人若想更换社保卡代理银行,须到新选择的社保卡代理银行网点进行申请,并按规定缴纳20元制卡工本费。银行网点打印《江门市社会保障卡申请换行回执单》并交给持卡人。30个工作日后,持卡人凭回执单到新选择的代理银行领取新社保卡并办理激活手续。银行网点打印《医保个人账户划转通知单》并交给持卡人。

持卡人在激活新的社保卡后一个月内,持《医保个人账户划转通知单》、原社保卡到原社保卡代理银行任意网点(广发银行除外,广发银行的社保卡需到原开户网点办理),办理原社保卡金融账户余额提清和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注销原社保卡。原社保卡的医保个人账户在途余额,会在办理注销原社保卡的下个月20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划转至新的社保卡。

不允许代办领取和注销原卡

江门市社保卡管理中心提醒市民,持卡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领取激活新社保卡,但不允许代办申请换行业务和注销原社保卡。代办领取和激活新社保卡需遵照《江门市特殊参保人群代办社会保障卡领取和激活操作规程》要求执行。

持卡人原社保卡丢失的,需马上到原社保卡代理银行处办理正式挂失;持卡人申请享受社保待遇时,需出示有效的个人证件和办卡证明,办卡证明可在社保卡自助服务机上打印。原社保卡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消费医保个人账户;持卡人可凭原社保卡正常享受社保待遇;原社保卡暂时不能在社保卡自助服务机使用;新社保卡激活后,原社保卡将不能继续使用。若持卡人在原社保卡注销前死亡的,由持卡人亲属或合法继承人按照《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医保个人账户提清、销户业务流程》的要求办理原社保卡的销户和余额提清。对于更换社保卡代理银行业务,市民如有疑问可以致电江门市社保卡管理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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