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柳州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柳州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称市社保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柳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将按新标准进行调整:用人单位最低缴费基数从2342.3元/月调整至2749.2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从11711.5元/月调整至13745.8元/月。

本次调整的依据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统一使用2015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6?478号)的规定:“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需要用到‘2015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指标时,以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4983元”为准。据此,度参保单位申报职工的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15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749.2元/月,最高不得高于2015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3745.8元/月。

市社保局将在7月份对用人单位及职工按新的缴费基数进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并对之前各单位缴纳的1月至6月的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除外)进行差额结算,多退少补。同时,按相关规定对退休人员新确定的基数进行保底封顶后,按3.2%的比例计算个人账户金额并划入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

另外,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凡在6月25日前续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仍可按2015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缴纳,即综合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为2743.2元/年(含大额医疗保险费72元),住院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为1196.4元/年(含大额医疗保险费72元)。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度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按新缴费标准征收。

市社保局提醒,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就近到市内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柳州银行、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光大五星支行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手续,缴费后请认真核对银行开具的缴费凭证并妥善保管。(通讯员兰兰记者杨贝贝)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