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医疗保险知识,小编特意准备了山东省医疗保险政策,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提高医务人员待遇
1、结合医疗行业特点,建立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制订科学分级诊疗办法。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推动形成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通过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等多种方式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之间分工协作机制。
2、医改重点意见提出将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招标采购办法,保障药品供应,建立药品集中采购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研究制定有利于发挥中医药作用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落实财政补偿及政府对中医医院的倾斜政策。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促进中医药发展。在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增加试点病种,对中医优势病种实行单病种付费,合理确定支付标准。
二、医保支付向基层倾斜
1、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出台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的意见,进一步简化程序,推动医务人员保障社会化管理,完善鼓励多点执业的政策措施,促进医疗卫生人才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把基本药物采购配送、补偿机制、临床应用、人事分配、绩效考核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改革到位。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对临床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物,通过招标采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完善短缺药品储备制度,重点做好传染病预防、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
2、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定位。落实医保支付向基层倾斜政策,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逐步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的首选。实行乡村医生养老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三、整合城镇医保和新农合
制订推进远程医疗服务的政策措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加快推进信息化。
四、医疗保险
医疗风险主要是门诊医疗风险和住院医疗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住院医疗风险。所以,最切合实际的,是首先考虑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如下:
一、一定要具有保证续保功能
住院医疗保险一般都是一年期的,即保险期间是一年,一年结束后要重新投保(称为续保)。多住院医疗保险产品都是不保证续保的,也就是说,客户在年轻、健康时每年续保都没有问题,但不管续保了多少年,哪怕是30年、50年,一旦生病,发生了赔付,则下一年续保时,保险公司就可能要求额外加收保费,或者除外疾病,甚至拒保。拒保是合法的。因为这是一年期的保险。一年期满保险合同就结束了,下一年要继续投保,就是开始一个新的合同。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可以互相选择,双方可以谈条件,以什么样的价格和什么样的保障继续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选择不续保。因此,在开始新合同之前,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风险进行评估是无可厚非的,保险承保的都是不确定的风险,如果已经确定了,就不是保险,而是救济了。
如果购买的产品具有保证续保功能,则在进入保证续保以后,即使理赔了几十万元,下一年仍然可以续保。也就是说,一旦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进入保证续保状态,则保险公司就失去了选择被保险人的权利,而被保险人仍然具有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只要被保险人要求续保,保险公司就只能接受而别无选择。
二、最好是定额给付型所谓“定额给付型”,是相对于费用型来说的
费用型险种补偿的依据是发票。赔付的金额只可能少于实际花费。定额给付则是按照事前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不管实际花费了多少。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完全可能高于实际的支出(当然也可能更低)。高出部分可以用作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护理费,以及享受单人病房、专家诊治等更高级别和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另外,定额给付型住院医疗保险理赔时往往无需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容易有理赔纠纷。且与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都不冲突,可以是额外的保障。大多数保险公司规定,费用型医疗保险只赔付社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并且根据费用补偿原则,如果客户已通过社保或其他机构报销,则保险公司只报销剩余的部分。
因此,购买住院医疗保险,一定要搞清楚理赔时是否需要提供医院原始发票。最好是不要发票的定额型住院医疗保险,对已经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公司医疗保险的人士更是如此。
三、最好是主险
如果我们购买的医疗保险是附加险,则往往要花费非常昂贵的费用去购买一个额外的,甚至可能是自己完全不需要的“主险”,即使没有出现中途被拒保的情况,还可能出现主险期满或其他原因导致主险失效,那时附加险的保障也将不复存在。
四、最好是意外、疾病都保障
市场上有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只对意外原因造成的住院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有的只对疾病原因造成的住院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有的是两者都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所以,我们在购买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最好是意外住院和疾病住院都能保障。
五、尽量购买最高档次
如果选择较低档次,好像省了一点小钱,但实际上却吃了大亏。
六、购买全部保险责任
如果我们少投保一项保险责任,保险费实际上少得不多,但赔付却会少很多。因此,要尽可能选择能够包括我们老百姓最担心、最害怕、最可能“致贫”或“返贫”的“住院”、“重大疾病住院”、“手术”、“器官移植”、“重症监护病房”这5项保险责任。
七、坚持续保
我们一定要改变“没住院、没得到赔付就不划算”的观念,要非常清楚自己购买保险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得到几十万元的赔付吗?如果得到了几十万元的赔付,我们会是什么样了?可能是腿也没有了,胳膊也没有了,肾也被换掉了。我们愿意这样吗?当然不愿意,我们希望买了保险后一次病都不生,希望我们交的保险费都贡献给别人。
八、如果万一当地只能买到费用型住院医疗保险,则最好选择总额限制,而不是分项限制。
延伸阅读: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一)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
居民大病保险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其保障对象为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新生儿按当地规定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
(二)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
新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执行,对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居民大病保险的医疗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筹资渠道
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32元,从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划拨,居民个人不缴费。
(四)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
1.符合《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药品费用,包括乙类药品个人自付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统一谈判纳入的抗肿瘤分子靶向类药品和部分特效药品费用。
2.《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中除去不予支付项目外,其余费用(包括个人自付部分)全部纳入合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3.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筹资水平的逐步提高,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合规医疗费用。
(五)大病保险待遇标准
1.,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
2.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
3.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六)大病保险经办服务流程
居民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和协议统一结算。参保居民在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并即时结算,所需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机构审核后及时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尚不能实现即时结算的,由参保居民到商业保险机构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审核报销。参保居民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需要的凭证材料,按照统筹地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经济困难家庭申请社会医疗救助的,由商业保险机构为其出具规范的报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