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深圳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规定,深圳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明细

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表
适用地区:深圳适用时间段:2015/03/01---2015/06/30

保险险种

适用范围险种类别缴费基数单位个人
缴费比例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深户基础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2030??1565414%8%
非深户基础养老保险13%8%
2医疗保险深户及非深户综合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档)3131-156546.20%2%
非深户住院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二档)52180.60%0.20%
非深户农民工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三档)52180.45%0.10%
3生育保险深户及非深户购买综合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3131??156540.50%0
非深户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52180.20%0
4工伤保险深户及非深户工伤保险2030??156540.40%0
5失业保险深户及非深户失业保险20302%1%
6住房公积金深户及非深户住房公积金1600??260905%?20%5%?20%
7残疾人保障金按年交,每年7-8月缴纳。
应缴保障金=[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岗残疾人就业职工人数]×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0%;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0.5%
 单位在岗职工平均人数,以该单位的参保平均人数计算。
备注:按月核算的算法=平均工资0.4=52180.4%=20.87
8其他收费项目或险种欠薪保障金,每个单立户账户每年缴纳400元/户/年
9政策详解

1、2013年度市社平工资:5218元

2、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注:2015.3.1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30)
3、深圳市范围的所有管辖区社保政策统一,执行一样的标准。
4、每年度7月份调整社保基数;社保变更基数以月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变更基数以年度计算。
5、社保年度计算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如2013年的平均工资适用于7月至2015年6月。

附: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通知

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昨天下午,市长许勤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一百二十五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有关方案,自今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03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5元。

会议指出,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积极推进包容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要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把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市民,更多关注和大力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断提升城市民生幸福水平。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取消盐田坳隧道收费的请示,决定于今年2月1日零时起,正式取消盐田坳隧道收费。会议指出,取消盐田坳隧道收费,是改善盐田片区交通环境,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提升盐田港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区和部门要按照市委书记王荣赴盐田坳隧道现场调研时的要求,从全市发展大局出发,兼顾物流产业发展和沿线居民的需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取消收费相关方案,加快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沿线交通组织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会议通报了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市政府重点工作共245项,已完成及因客观原因暂缓推进或调整进度的241项,占98.4%;市政府民生实事共116项,除福田保税区3号门人行天桥建设因地铁施工需暂缓实施外,其余115项全部完成。会议指出,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年度民生实事总体完成情况良好,是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扎实工作、提质增效、协同推进的成果,成绩来之不易。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换届之年,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要对各项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早规划、早部署、早落实,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早日启动、早日完成、早日发挥实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创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指出,要通过办理《重点建议》,进一步优化我市中小企业服务工作体制,提高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为我市中小企业实现有质量、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座谈会、全国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会议,以及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卫计工作、审计工作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并审议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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