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商洛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规定,商洛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商洛社保缴纳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全省所有用人单位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单位职工平均工资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其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各行业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

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商洛社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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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社保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914)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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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简介:商洛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成立于1999年8月,时为“商洛地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为五保合一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事业性质、县级建制。主要承担地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社会保险的登记、申报、征缴、支付等工作。

地址:商洛市北新街东段20号

电话:0914-23340200914-2326521

邮编:725000

商洛社保卡办理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和依法享受本市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在本市内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台港澳人员。

申领人申请办理时须提交的材料

(一)《商洛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登记表必须按要求填写。

(二)相片。申领人提供符合制卡要求的电子照片制卡。

(三)社保卡申领的有效身份证件包含:

1.已满16周岁已领身份证的,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

2.不满16周岁或未领取身份证的申领人使用居民户口簿。

3.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港澳居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华侨、外国人、无国籍人使用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与参加社会保险时使用的证件类型必须一致)。

6.不在以上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可参照金融管理机构关于有效身份证件的规定,在申请材料中注明证件类型及相应的证件号码。

单位集体办理的,必须由申领人亲自确认《商洛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个人自行办理或者委托亲属代理的,须持申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到自主选定的社保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办理申领手续。

办理流程

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均需申领社会保障卡,可由本人或单位代办机构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领取社会保障卡。

注:参保人员需凭有效身份证和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的像片或相关电子文档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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