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重庆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出台,仍继续沿用2017年的数据,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类地区包括: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等23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
二类地区包括: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政策依据:渝人社发〔2015〕250号。该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1月1日公布的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渝人社发〔2013〕246号)为:一类地区12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二类地区11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1.5元/小时。
最低工资不包含哪些项目?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该取得的劳动报酬的最低限额,不包括下列各项: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3、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4、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
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5〕25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并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决定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具体标准
(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等23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
(二)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二、适用范围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的项目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该取得的劳动报酬的最低限额,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四、执行时间
上述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1月1日公布的标准不再执行。全市各用人单位应在本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延伸阅读:最低工资标准对大家的影响
1 在原最低工资标准线的劳动者工资将提高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最低工资上调,意味着你的到手工资也会跟着上涨,这是最直接的影响。
2 因病休假期间病假工资上涨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那么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病假工资也会相应增加。
3 带薪休假期间工资上涨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如果你的基本工资是按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你的到手带薪休假工资也会有所增加。
另外,女性的休产假的工资一般按照公司上个年度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平均工资势必会有所上升,那样到手的工资是不是更高了呢?
4 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提高
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最低工资上调后,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会相应的增长。
5 试用期员工工资更高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的试用期工资也将提高。
6 如果所在用人单位停工、停产!你得到的劳动报酬将增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