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4050下岗职工新政策【全文】

4050政策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4050下岗职工新政策

一、公有制企业改制对待职工的做法

地方公有制企业改制对于职工的处理就是“买断工龄”,即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后,统一解除劳动合同。“买断职工工龄”一般是按原有企业留存资产和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工龄标准。各地政府部门把实际上与“裁员”区别不大的“买断职工工龄”,称之为“安置职工”。众所周知,公有制企业民营化改制基本上没有安置职工,即并未重新安排就业。

二、下岗失业职工的生活困境

公有制企业民营化改制之后,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除极少数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职工尚有生活保障外,其他职工全部失业。这些失业职工中,很小的一部分年轻、有技术、学历较高的人比较容易“再就业”。购买公有制企业的民营企业主一般是收购原国企最核心的有效资产,所需员工数量很少,因此原职工在改制之后的民营企业就业者所占比例很小,而且,一般情况是,在劳动强度增大、劳动时间延长的情况下,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与在原公有制企业相比,反而有所下降。

其他下岗失业职工,特别是占多数的女职工年过40岁、男职工年过50岁的“4050”人员,陷入了非常严峻的生活困境。长期以来,这些人数多达数千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是工人阶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曾经为作出巨大的历史性贡献,表现了工人阶级伟大的奉献精神和优良品质。这些同志以厂为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是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家园。虽然工作期间工薪待遇一直低廉,基本上仅够当时养家糊口,一般是没有积蓄的,但是只要积极认真、遵纪守法,就不会有失去饭碗之忧。因此,他们始终充满着主人翁自豪感,以乐于奉献、艰苦创业的精神为社会所公认。然而,正是这些的生力军,在把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岁月献给祖国的之后,他们被改制抛向社会自谋职业。

下岗失业职工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连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都面临就业难的境况下,“再就业”之路异常艰难。他们到劳务市场找职业没有任何优势,论体力、精力比不上进城的农民工,论文化比不上待业的大学生,只能应聘一些报酬最低条件苛刻的岗位:更夫、卫生员、护理员等,没有正常休息日。事实上,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有从事清洁工、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和家政服务之类工作的机会,而多数人面临四处碰壁的极度窘境,为了温饱,每天四处凄惶奔波,以求获得偶尔打几天零工的机会。一些下岗失业职工只能靠拾荒勉强度日,一些下岗失业女工甚至被迫从事色情业以维持全家人生计。尤其是一些职工夫妻双双下岗失业后,生活困难更大,“贫贱夫妻百事哀”,因此家庭不和、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现象比比皆是。

在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断绝之后,下岗失业职工还要自己交纳每年四五千元并不断上涨的社保金。还要养家糊口,并有可能遇到家人就医、孩子上学成家、住房改善等特殊情况需要开销。其生活之艰难可以想见。这些年来,这些原国企职工居住在被人称之为“贫民窟”的职工生活区,居住在原国企生活区的狭小的住房里,艰难度日,无人问津,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们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着,不但生活极其艰难,而且普遍受到社会的蔑视与欺凌,精神创伤非常严重。近几年,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诸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涨工资、提高养老金标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等,但是几乎全都与下岗失业职工没有直接关系。他们是一个完全被社会遗忘、冷落的庞大群体,他们的生活境遇实际上已经远不如大多数农民和农民工。

三、关于下岗失业职工问题的建议

鉴于下岗失业职工实际生活困境和他们长期以来的共同诉求,我们郑重提出如下建议。

(一)希望党和人民政府认真关注下岗失业职工这个人数众多的庞大群体,关注他们艰难的现实处境,关注他们在生活上面临的各种困难和严峻挑战。建议省市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出台统一的政策措施,研究处理下岗失业职工问题。深入下岗失业职工群体进行切实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有关政策,使他们也有机会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党的惠民春风。鉴于他们曾经在中作出的巨大贡献,制定适当标准,对他们在国企改制中付出的巨大牺牲进行合理的经济再补偿,把他们从生活的泥沼中拯救出来。

(二)鉴于他们不堪每年交纳社保金的重负,根据原职工年龄大小和工龄长短,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交纳社保金,直到退休。下岗失业职工男,年满50岁(或工龄满30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女,年满45岁(或工龄满25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

2017年正常退休政策规定

1、干部退休政策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工人退休政策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4、自谋职业者退休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5、提前退休年龄政策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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