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通过社保窗口或咨询电话(12333)挂失,挂失后在1个月有效期内通过社保窗口可以恢复使用,挂失1个月后只能申请制作新卡。如未挂失,申请新卡时,旧卡仍然可以继续使用。领取新卡的同时,旧卡自动失效。以上信息来自快法务,希望可以帮助您,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追问或者致电400-8646-001咨询。
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或直接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及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进行预挂失。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
挂失人确定丢失的社保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简称:《领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办理正式挂失后,不能再办理撤销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