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7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的通知
尊敬的缴费人:
2017社保年度的社保费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71元;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25元;最低工资不变,仍为1895元。
二、新社保年度的养老保险费率不变;新社保年度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浮动费率仍由人社局负责提供。
三、系统调整时间安排:2017年7月14日18:00时-2017年7月16日24:00时,社保系统将进行有关调整,界时网报系统暂停。
从2017年7月17日起,恢复办理社保费申报业务。请各用人单位留意系统恢复时间,并于2017年7月25日前完成2017年7月社保费的自行申报和缴款工作。
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对应管理科或咨询12366-2。
2017年社保年度缴费基数调整表
征收品目名称 | 统筹区 | 调整时间 | 2017社保年度 | |
缴费基数上限(元) | 缴费基数下限(元) |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广州市 | 2017年7月1日 | 18213 | 2906(2017.7.1-2017.12.31) 3170(2018.1.1-2018.6.30) |
农转居养老保险 | 广州市 | 2017年7月1日 | 22275 | 2228 |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 广州市 | 2017年7月1日 | 22275 | 4455 |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 广州市 | 2017年7月1日 | 7425 | 7425 |
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 | 广州市 | 2017年7月1日 | 7425 | 7425 |
补充医疗保险 | 广州市 | 2017年7月1日 | 7425 | 7425 |
工伤保险 | 广州市 | 2017年7月1日 | 22275 | 1895 |
失业保险 | 广州市 | 2017年7月1日 | 22275 | 1895 |
生育保险 | 广州市 | 2017年7月1日 | 22275 | 4455 |
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