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广东省度社保缴费基数【荐读】

 关于调整2017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的通知

尊敬的缴费人:

2017社保年度的社保费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71元;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25元;最低工资不变,仍为1895元。

二、新社保年度的养老保险费率不变;新社保年度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浮动费率仍由人社局负责提供。

三、系统调整时间安排:2017年7月14日18:00时-2017年7月16日24:00时,社保系统将进行有关调整,界时网报系统暂停。

从2017年7月17日起,恢复办理社保费申报业务。请各用人单位留意系统恢复时间,并于2017年7月25日前完成2017年7月社保费的自行申报和缴款工作。

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对应管理科或咨询12366-2。

2017年社保年度缴费基数调整表

征收品目名称

统筹区

调整时间

2017社保年度

缴费基数上限(元)

缴费基数下限(元)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广州市

2017年7月1日

18213

2906(2017.7.1-2017.12.31)

3170(2018.1.1-2018.6.30)

农转居养老保险

广州市

2017年7月1日

22275

2228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广州市

2017年7月1日

22275

4455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广州市

2017年7月1日

7425

7425

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

广州市

2017年7月1日

7425

7425

补充医疗保险

广州市

2017年7月1日

7425

7425

工伤保险

广州市

2017年7月1日

22275

1895

失业保险

广州市

2017年7月1日

22275

1895

生育保险

广州市

2017年7月1日

22275

4455

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

201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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