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精选社会保障卡使用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社会保障卡,既具社会保障功能,还具有银行金融功能,两类功能需分别激活开通。持卡人可到市医保定点药房、医疗机构激活社会保障卡的医保功能;到发卡合作银行的网点柜台激活金融功能。

社会保障卡在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功能的同时,还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此功能在2011年8月公布,并开始筹备。那么,社会保障卡使用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新社保卡具有社保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密码各自设置,独立使用。

2、参保人员领卡后,必须先到卡面标识银行网点“激活”社保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并设置银行金融功能密码。

3、新社保卡“激活”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药店首次使用时,必须修改社保功能初始密码“888888”。初始密码修改后,只能使用新社保卡,老医保卡自动作废。

4、新社保卡在定点医院、药店一经启用,会自动继承原来老医保卡上的个人医疗账户余额(新社保卡指向个人医疗帐户和养老等社保个人帐户,老医保卡的指向功能自动失效,社保个人帐户不发生任何变化),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受任何影响。

5、新社保卡社保功能密码连续输入错误6次,将被自动封锁。

社保功能封锁后,持卡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新社保卡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密码重置”;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6、新社保卡金融功能密码连续输入错误3次,将被自动封锁。

银行金融功能封锁后,持卡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新社保卡到卡面标识银行办理“密码重置”。委托他人代办的,按卡面标识银行的规定执行。

7、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余额不能当成现金在银行网点支取。

8、因社会保障卡遗失或损坏,请持卡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卡面标识银行办理“挂失”、“补卡”、“换卡”等业务。委托他人代办的,按卡面标识银行的规定执行。

9、新社保卡制作流程相对多些,且制作时间已较长,如急需看病就医,请到参保地社保局打印临时就诊通知单,可暂代替社保卡使用。

10、新社保卡信息应与身份证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一致,参保人员在医院就诊时,医院工作人员会仔细检查、核对社保卡和身份证信息,如不一致则不办理有关就诊、住院等手续,若新发行的社保卡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请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做勘误,再到相应银行重新补办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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