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秦皇岛社保转移流程条件材料,秦皇岛社保转移到外地办理方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办理材料

省内转移: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单位填报《新增人员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4、参保单位填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

5、参保单位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增人计划卡》、《增人通知单》、《人员调动登记表》、任命文件之一、《工资审批表》。

省外转移: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即转出社保所)。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即转入社保机构)。

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调令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省外转移:

1、职工本人或所在单位提供人事调动介绍信、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到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出社保所)开具缴费凭证,由职工本人送到所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入社保机构),跨省、市的可邮寄送达。

2、由职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入社保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以邮寄的方式送达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出社保所)。

3、原就业地社保机构收到接续函后,按政策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相关手续。跨省、市的以邮寄方式送达职工新就业社保机构(即转入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时,需由提供职工的养老保险手册,必要时需提供职工人事档案。

注:同时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调令及复印件。

省内转移:

单位办理增加人员携带材料:市内转移增加人员(调入):

1、转移申请

2、打印社会保险卡片

3、个人账户结算单

4、养老保险手册

5、职工增减变化表。(以上手续填写打印信息一致)

6、单位办理减少人员携带材料(退休、调出)市内转移减少人员(调出):转移接续申请表,解除劳动合同书(本人签字),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增减变化表,打印社会保险卡片,个人账户结算单。

办理时限及费用

秦皇岛社保局

服务热线:0335-7209081

办公地址:永平大街中段

官方网站:http://www.heqhd.lss.gov.cn/

上班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秦皇岛各区县市的社保经办机构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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