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威海社保转移流程条件材料,威海社保转移到外地办理方法

威海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威海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办理材料

跨省市:

1.企业职工社保关系转出:

①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委托书;

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领书》;

③《养老保险手册》、《个人账户手册》、个人人事档案(也可通过完善程序,限定未做数据采集的职工不允许转移,以上资料就不必要);

④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转到非户籍所在地的,还需要出具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⑤威海市辖区外已参保人员确定待遇领取地后,临时账户转出的人员须填写《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

2.养老保险转入:

①身份证;

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③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非本市户口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

3.医疗保险转入:

①身份证;

②《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③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非本市户口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

辖区内:

1.转出:

终止、辞职、除名、辞退、开除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停保的:

①《职工减少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

②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等文件原件。

出国定居办理停保的:

①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②《职工减少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

③因出国定居并取得定居国国籍而退保的,提供本人退保申请、公安出入境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手续或港、澳、台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死亡办理停保的:

①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②《职工减少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

③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火化单或医学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

退休办理停保的:

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复印件;

②《职工减少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

威海市范围内单位之间流动办理停保的:

①《职工减少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

②《企业职工流动联系表》或组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调动公函》。

外国人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停保的:

①《职工减少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

②外国人就业证注销证明。

2.转入:

①所有单位:提供《职工增加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

②企业单位:提供《企业职工流动联系表》或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③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威海市组织、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或《录用通知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加盖编办公章的编制卡复印件;

④省级以上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上一级出具《行政介绍信》或组织、人事部门《录用通知书》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按照“辖区内中(终)止、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流程办理后,参保人到经办机构申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同时注销社保卡,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新参保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直接邮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社保转移基金”,系统自动采用手机短信通知单位或参保人。

威海社保转移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2~15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威海市社保局

服务热线:0631-12333

办公地址:威海市环翠区胶州路7号

官方网站:http://www.sdwh.lss.gov.cn/index.asp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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