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的转移,保山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保山社保转移办理相对简单,材料齐全者当场办结。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办理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一式一份);
2、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提供调动证明复印件。
4、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办理流程
1.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参保缴费后向其提出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社保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并通知。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者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保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锦溪路5号
电话:0875-2126108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施甸县甸阳中路三十米大街
电话:0875-812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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