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丽水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
办理条件
1、在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2、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3、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4、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办理材料
异地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原件);
2、参保人员第二代身份证(灵活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原件或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各二份);
异地转出:
1、用人单位填报人员减少申报表;(原件二份);
2、参保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办理流程
省内转移:
参保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经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由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接收函》,参保人携带《接收函》到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省外转移:
养老、医保保险:参保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向转出地社保机构申请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在转入地参保的基础上,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递交《参保缴费凭证》,经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由转入和转出地社保机构负责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失业保险转移:工作人员对初审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经办人员持《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返回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到丽水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
办公电话:0578-209121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公交路线:
1、乘坐16路公交车到 丽水市政府行政中心(北) 公交站下步行150米。
2、乘坐13路空调公交车到 丽水市政府行政中心 公交站下步行180米。
3、乘坐y1路公交车到 处州公园 公交站下步行400米。
4、乘坐公交9路、17路公交车到 天宁二村 公交站下步行480米。
5、乘坐1路公交车到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公交站下步行10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