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福建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标准 多少钱一年

按照社会保险多缴多得的原则,职工月缴费基数上涨,个人缴费增加的同时单位为个人缴费也会增加,每月养老个人账户、医保个人账户的入账金额也会增长。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其数值根据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先进到角再进到元。每年缴纳基数虽然有所变化,但是社保的缴纳比例还是和之前相同,我们在缴纳社保时,养老保险按照企业20%,个人8%的标准进行缴纳,医疗保险按照企业10%,个人2%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按照企业1%,个人0.2%进行缴纳,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则由企业全额进行购买,购买比例分别为2%、0.8%。一般在购买社保时,医疗保险对应的会有4个缴纳档次,四个档次从低到高分别缴纳的比例为缴纳基数的40%、60%、80%、100%,因此我们在缴纳社保时缴纳的最低标准就是按照40%缴纳医疗保险,并且缴纳基数为当地规定的最低缴纳基数。那么2019年福建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本文小编带你一起了解福建社保缴纳比例、福建社保缴纳标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福建五险一金比例

1、养老保险费综合征缴率为18%,其中单位负担10%,个人负担8%;

2、基本医疗保险费综合征缴率为8%,其中单位负担6%,个人负担2%;

3、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费率为2%,个人不缴费。

4、失业保险费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应按参加失业保险职工 (含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总额的1%缴纳,城镇合同制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按所属行业的不同分为0.2%、0.6%、0.8%三级费率。

6、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0.7%缴纳,个人不缴费。

二、福建社保缴纳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的规定,缴费单位应按其全部职工月工资总额的1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个人按其本人月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达到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按30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300%以上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当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时,以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当工资总额高于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据了解,2016年调整后的福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位居第二档。福建月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月,比去年每月提高了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时,比去年每小时提高了1.9元。

目前福建福州市区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上限标准为11910(39703)元。

工伤保险缴费最低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福建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福建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016年度福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03.25元(2016年度福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8839元),2016年7月-2016年6月福州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941.95元/月,最高不得高于14709.7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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