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河北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标准 多少钱一年

发布时间:2023-10-30 06:32:17

按照社会保险多缴多得的原则,职工月缴费基数上涨,个人缴费增加的同时单位为个人缴费也会增加,每月养老个人账户、医保个人账户的入账金额也会增长。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其数值根据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先进到角再进到元。每年缴纳基数虽然有所变化,但是社保的缴纳比例还是和之前相同,我们在缴纳社保时,养老保险按照企业20%,个人8%的标准进行缴纳,医疗保险按照企业10%,个人2%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按照企业1%,个人0.2%进行缴纳,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则由企业全额进行购买,购买比例分别为2%、0.8%。一般在购买社保时,医疗保险对应的会有4个缴纳档次,四个档次从低到高分别缴纳的比例为缴纳基数的40%、60%、80%、100%,因此我们在缴纳社保时缴纳的最低标准就是按照40%缴纳医疗保险,并且缴纳基数为当地规定的最低缴纳基数。那么2019年河北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本文小编带你一起了解河北社保缴纳比例、河北社保缴纳标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河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5266元。

2018-2019年沧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按60%(3263.3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316.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0%的,按100%(5438.8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316.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2018-2019年沧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

2018-2019年沧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沧州市社保中心。

沧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0号

电话:0317-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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