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宁波低保申请条件及标准,宁波低保每月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3-11-13 07:36:06

最低生活保障是党和国家出于人道主义和社会责任通过财政作为支撑来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最基本的经济生活保障!多年来最低生活保障金帮助了无数处于挣扎在温饱边缘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那么2019年宁波低保申请条件有哪些?宁波低保每月补助多少钱?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宁波低保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办理条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城市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具有本地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独生子女家庭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收入证明、房产证明,农村居民应提供土地承包经营证明;

3、申请之日前12个月家庭存款账户的流水单;

4、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且未就业的,应提供户籍地街镇以上人社机构出具的就业登记证、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失业人员应提供人社部门发给的失业证明;

5、患病的,提供申请之日前1年内的诊断证明及治疗记录等材料;

6、其他特殊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户主或其委托人持书面申请、身份证、收入类证明、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还需持街道(镇)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和培训及推荐就业记录材料等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申请。

(2)街道、镇委托社区居委会接受申请,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五日,征求群众意见并对申请人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街道、镇对社区居委会报送的保障对象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报送区、县民政部门。

(4)区、县民政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批,对拟批准的,在其居住地公示五日,没有异议的,予以批准,并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核查。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街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区、县民政局自接受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但公示所需时间不计在期限内。

宁波城区(包括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从744元调整提高到804元,调整后不同户型的具体救助标准为:共同生活成员为3人或3人以上的家庭,按人均月收入804元标准给予差额救助;共同生活成员为2人的家庭,补差额基础上人均月增发20元;单人户家庭,补差额基础上月增发40元。新低保标准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均差额低于当地低保标准30%的,按照30%计发。

据悉,奉化区、各县(市)和杭州湾新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将由各地按照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40%进行调整,与城区同步实施。


近年来,宁波低保制度不断完善。从2012年1月起,宁波在全省率先实现低保制度“城乡一体、标准一致”,并适时调整提高低保标准。城区月低保标准从2012年的525元提高到804元,5年来提高了279元,年均增长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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