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是党和国家出于人道主义和社会责任通过财政作为支撑来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最基本的经济生活保障!多年来最低生活保障金帮助了无数处于挣扎在温饱边缘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那么2019年中山低保申请条件有哪些?中山低保每月补助多少钱?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中山低保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中山市决定从1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896元提高到976元增幅为8.9%
这是自1997年以来的第13次提标。中山市各镇区从3月起按新标准发放低保金,并补发1-2月调整标准的差额。
据了解,中山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始建于1997年,其标准逐步提高,并建立了有效的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目前,976元的低保标准与2012年初的350元标准相比调高了626元,增幅达178.86%。
据中山市民政局统计,今年1-2月,中山市共发放低保金801万元。截至2018年2月,全市共有3874户7730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预计低保标准提高后,低保人数将有所增加。
随着低保标准的提高,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按1.5倍相应调整为977元至1464元范围内。此外,低保对象中“双老”低保家庭、长期患重大疾病的低保家庭成员、未成年人、单亲家庭人员等分类救助对象,按低保标准976元的40%增加每月分类救助金390元。
办理条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城市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具有本地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独生子女家庭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收入证明、房产证明,农村居民应提供土地承包经营证明;
3、申请之日前12个月家庭存款账户的流水单;
4、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且未就业的,应提供户籍地街镇以上人社机构出具的就业登记证、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失业人员应提供人社部门发给的失业证明;
5、患病的,提供申请之日前1年内的诊断证明及治疗记录等材料;
6、其他特殊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户主或其委托人持书面申请、身份证、收入类证明、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还需持街道(镇)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和培训及推荐就业记录材料等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申请。
(2)街道、镇委托社区居委会接受申请,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五日,征求群众意见并对申请人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街道、镇对社区居委会报送的保障对象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报送区、县民政部门。
(4)区、县民政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批,对拟批准的,在其居住地公示五日,没有异议的,予以批准,并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核查。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街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区、县民政局自接受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但公示所需时间不计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