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铜川社保缴费比例和基数调整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3-11-07 04:10:19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也是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我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特殊情况下,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如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那么2019年铜川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铜川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调整政策如何规定的?以下为你介绍关于铜川社保缴费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陕西省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铜川市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2017年度铜川市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平均工资未公布,待2017年度铜川市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433元(5619元/月);

2016年铜川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3652元(4471元/月)。

2018-2019年铜川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433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433元)的300%(16858.2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017年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433元)的60%(3371.65元)。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6年铜川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3652元)110%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2016年铜川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3652元)110%的60%(2951元),缴费基数上限为2016年铜川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3652元)110%的300%(14754元)。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6年铜川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3652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2016年铜川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3652元)的60%(2683元),缴费基数上限为2016年铜川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3652元)的300%(13413元)。

2018-2019年铜川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2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4.17元,个人缴4.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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