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乌鲁木齐社保缴费比例和基数调整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3-11-16 13:02:32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也是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我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特殊情况下,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如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那么2019年乌鲁木齐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乌鲁木齐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调整政策如何规定的?以下为你介绍关于乌鲁木齐社保缴费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乌鲁木齐发布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6月3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社保缴费基数×社保费率=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新的缴费基数追溯至今年1月起执行,前几个月的缴费需补退差额。

本年度社保缴费最高和最低基数,是按照2017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乌鲁木齐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的。

2017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32元。我市在岗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低于自治区社平工资60%即3019元的,按3019元确定缴费基数;高于自治区社平工资300%即15096元的,按15096元确定缴费基数。

2017年自治区地方国有农牧企业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2013元。我市农牧企业在岗职工缴费基数按此确定,低于社平工资60%即1208元的,按照1208元确定缴费基数;高于社平工资300%即6039元的,按6039元确定缴费基数。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2017年自治区月平均工资5032元作为缴费基数;对从事灵活就业且收入较低的人员,可自行选择按月平均工资的60%或50%,即3019元或2516元作为缴费基数。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照我市2017年度社平工资5133元确定。在职人员月缴费金额合计282.32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256.65元,大额医疗补助金25.67元;退休人员月缴费金额合计230.99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205.32元,大额医疗补助金25.67元。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受此缴费基数调整的影响,仍按原标准按年度缴费。

据了解,社保缴费基数与参保人员相关待遇息息相关。比如退休待遇。按照现在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参保人员退休后养老金的多少与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有关,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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