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葫芦岛社保缴费比例和基数调整新政策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也是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我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特殊情况下,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如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那么2019年葫芦岛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葫芦岛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调整政策如何规定的?以下为你介绍关于葫芦岛社保缴费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年葫芦岛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600元,月平均工资为3800元。即2018年葫芦岛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45600元

2018-2019年葫芦岛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葫芦岛市企业社会保险费“五险”统一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企业职工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高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00元)的300%(11400元),最低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00元)的60%(2280元)。无法确定月工资收入的,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00元)作为缴费基数。即2018年度葫芦岛市在职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2280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1400元。

2018-2019年葫芦岛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4.5元,个人不缴。

2018-2019年葫芦岛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葫芦岛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00元)来确定,有两档,分别是60%档、100%档,对应的缴费基数为2280元/月、3800元/月 。

2018-2019年葫芦岛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未知;

2018-2019年葫芦岛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228020%12=5472元/年

医疗保险:1371.6元(含超限费114元/每年)

总计:5472+1371.6=6843.6元/年

按照最高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380020%12=9120元/年

医疗保险:2211.6元(含超限费114元/每年)

总计:9120+2211.6=11331.6元/年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葫芦岛市社保中心。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

联系电话:0429-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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