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办理对象
领卡后未激活社保卡的参保人
办理条件
领卡后6个月内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
2、激活社保卡
办理地点
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
温馨提示:
1、按有关规定,持卡人需凭有关资料亲身到发卡银行办理社保卡的激活手续,由于特殊情况无法由本人办理时,能否委托他人代办或委托他人代办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咨询相关的发卡银行,按发卡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社保卡发卡银行联系方式
东莞银行 广发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2、社会保障卡包含两个帐户,即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激活时需由参保人设置两个相应的密码。
3、在办理激活、密码设置后,社保卡方可使用(密码设置与激活同时办理,所需资料相同)。持卡人方可凭卡的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支付相应的社保待遇以及进行相关金融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