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去其他省市或者来盐城工作时,原来工作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要怎么才能转移到现在的工作地呢?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一、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二、所需材料:
1、养老保险
由外省市(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医疗保险
参保职工在外省参加过医疗保险的,由外省市(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原件1份。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1份。
4、将上述材料交给本市参保单位或存档缴费机构,由本市参保单位或存档缴费机构带公章到社保转移窗口办理。
三、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向社保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养老、医疗保险转移申请表,符合转移条件的,社保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外省社保经办机构寄出。
2、外省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向社保中心寄出,并将养老保险的转移基金划转到社保中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需转移的,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转移金额划转到社保中心。
3、社保中心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和转移金额,并办结养老、医疗保险的转入工作。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