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长春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单位和个人多少钱一个月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最新长春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单位和个人多少钱一个月?仅供参考。

一、2019年长春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从长春市了解到,从2019年7月开始,长春市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其中社保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7269.6元,相比去年的8836元有所下降;社保缴费基数的最高标准为36352.8元。另外长春市社保缴费档次变为14档,分别为2018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依次为80%、100%、110%、120%、140%、160%、180%、200%、220%、240%、260%、280%、300%。参保人员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选择。

二、2019年长春社保缴费基数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6%,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缴纳。

缴费基数核定标准:

根据《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1号)文件规定,今年以2017年度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0%的300%、60%为标准,核定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2017年度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0%为6612元,核定上限为19836元/月,下限为396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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