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最新柳州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单位和个人多少钱一个月?仅供参考。
(一)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由市社保局2019年7月15日统一对用人单位原申报职工工资高于最高上限14775.3元的,按最高上限14775.3元作为缴费基数;将用人单位原申报职工工资低于3346.5元调整为原申报职工工资金额作为缴费基数,低于最低下限2955.1元的,按最低下限2955.1元作为缴费基数;调整期自2019年5月起,2019年1月至4月仍按原缴费基数缴纳。
(二)请用人单位根据2019年7月的《缴费通知书》仔细核对其职工的缴费基数,如对2019年原申报的缴费基数有异议或需更改的用人单位,务必在2019年7月16日至8月12日前到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年度工资收入证明材料、《柳州市2019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申报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表》可在“人社网上办事大厅”下载或到市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社保局将在2019年8月的缴费台账中进行调整基数后的差额补退。
(三)申报缴费基数时已经办理停保、退休、转移、死亡等现已离开用人单位的职工不在本次调整缴费基数的范围。
(四)用人单位可在柳州市任意经办机构办理修改缴费基数事项,联系方式如下:
1.柳州市社保局征缴业务咨询电话:0772-2108092、0772-2108093;地址:高新一路北一巷七号河东综合楼二楼公共业务经办窗。
2.城中区社保经办分部:0772-2813905;地址:映山街1号金秋大厦7楼。
3.柳北区社保经办分部:0772-2108053;地址:北雀路35-1号柳州银行柳北支行(老啤酒厂对面)。
4.鱼峰区社保经办分部:0772-2803923;西江路27号柳州银行大东支行(大东星城国际3号楼一层门面)。
5.柳南区社保经办分部:0772-2826215;潭中西路17号富丽华都柳州银行柳南支行(柳南区政府斜对面)
6.柳东阳和新区社保经办分部:0772-5305201;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华美达酒店旁)
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规定
(一)缴费基数实行一年一定,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按规定如实申报。具体如下:
1.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在职职工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构成(按国家统计局工资统计口径计算),具体包括: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等。
2.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编制内在职职工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构成,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年终绩效奖金。
3.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职工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构成,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绩效工资。
4.在我市已享受医疗退休待遇,非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养老金的人员,以2019年12月份应发基本养老金作为个人医保账户划入基数。
5.2020年1月1日后新增人员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二)用人单位职工应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下、上限分别为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和300%。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于全部在职参保人员本人的缴费基数之和。
(三)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将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重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