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主要分为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职工社保主要分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020年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1.企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且缴费基数上限为17880,下限为3330(浙人社发〔2020〕33号文件规定2020年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2.城镇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330元,同时不高于17880元申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8%,个人月缴费金额不低于599.40元。
2019年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1.企业单位职工(含事业单位非编人员)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且缴费基数上限为16600,下限为3330。
2.城镇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330元,同时不高于16600元申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8%,个人月缴费金额不低于599.40元。城镇个体劳动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3990元(全市平均工资的80%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9%,个人月缴费额不低于359.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