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宜宾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宜宾社保最低缴费金额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主要分为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职工社保主要分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020年宜宾市社会保险(单位)最低缴费标准
险种月最低缴费基数费率单位应缴个人应缴备注
单位个人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69716%8%431.5 215.8 月缴费基数不得超过17317元,其中,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企

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1—8月工伤保险33030.64%
21.1

1、其中:建筑业、交通、水利等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建设施工项目

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率1.44%。 2、月缴费基数不得超过16512元

0.80%26.4
1.04%34.4
1.20%39.6
1.44%47.6
1.60%52.8
2.24%74.0
4.48%148.0
2.48%81.9 煤矿完成机械化改造验收合格后,按宜府办函〔2014〕213号规

定的煤炭生产企业下调2个百分点征收工伤保险费

9—12月工伤保险34640.64%
22.2

1、其中:建筑业、交通、水利等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建设施工项

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率为1.44%。 2、月缴费基数不得超过17317元

0.80%27.7
1.04%36.0
1.20%41.6
1.44%49.9
1.60%55.4
2.24%77.6
4.48%155.2
2.48%85.9 煤矿完成机械化改造验收合格后,按宜府办函〔2014〕213号规定的煤炭生产企业下调2个百分点征收工伤保险费
失业保险31070.6%0.4%18.612.4月缴费基数不得超过17317元

说明: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根据2018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4717元的50%确定,上限根据2019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9267元的300%确定;

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根据:①2020年1—8月年根据宜宾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6048元的60%确定;②从2020年9月1日起,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根据2019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9267元的60%确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①2020年1月—8月,根据2019年宜宾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6048元的300%确定;②从2020年9月1日起,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根据2019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9267元的300%确定。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根据2018年宜宾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2126元的60%确定,上限根据2019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9267元的300%确定。

四、文件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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