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关于最新四川产假新规定【精华篇】

四川产假新规定已经出台,你对此是否有所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月22日(第六次修正)

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四川省《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推行母乳喂养。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母乳喂养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条件,提高婴儿母乳喂养率。

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4、《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妇女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所在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一定的哺乳时间。

四川婚假、产假新变化

晚婚晚育假

原四川对晚婚晚育假的规定是:

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20天,也就是23天。

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增加产假30天,也就是128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现在,四川拟取消20天晚婚假!

在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会常委会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于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大背景下,四川对本地人口与计生条例进行加紧修改。刚通过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除了晚婚晚育延长的50天(20天+30天)的假期。

影响:

大龄青年结婚婚假只有三天了

四川原先规定,实行晚婚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除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也就是说,按照原先规定,四川的大龄青年们晚婚可以享受3+20天的婚假。而按照新规定,晚婚假被取消了。这就意味着,大龄青年结婚,婚假天数将只是之前的零头??只有3天了。

一大波男网友在喊“亏”假期整体缩水15天

修订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晚婚假延长20天的规定,意味着晚婚新郎不再享受这额外假期。原来的规定,四川给予(晚育)男方护理假15天,虽然新规拟增加男方护理假为20天。不过算笔总账,男方可休的假(?20天晚婚假?15天护理假+20天护理假=?15天),整体还是“缩水”15天。

生育假

原四川对生育假的规定是:

晚育假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即128天。

现在,产假增加60天,川妹儿生育假有158天!!!

据修订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这样说:“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而且,生育假、护理假不分一孩二孩,只要合法生育都同等享受。

影响:

一孩二孩一视同仁,产假都拟定158天

贪心网友算账:产假有望休到188天

底,符合“单独夫妻”的成都市民钟女士生育了第二个宝宝,但当时只休了98天产假,即国家规定的假期。她的问题是,以后生二孩也是延长60天产假吗?新规给出肯定答案,也就是说,不管你生育第一个孩子,还是合法生育第二个孩子,产假都应该休158天。

有“贪心”的网友算了笔账,“好像四川以前还有规定,纯母乳喂养产假增加一个月哒?”若这样算起来,产假则有望休到188天。如果真是这样,用人单位估计要哭晕在厕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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